青岛新闻网3月14日讯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名单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号),将青岛市列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3月14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座谈会,青岛市作为全国计划单列市、山东省唯一代表,在大会上做典型发言,介绍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
记者了解到,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既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有利于通过以点带面,为全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经验和示范。此次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时间为2009年至2010年。期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开展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创建工作的经验交流活动,并于2011年对创建城市进行评估。
为扎实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创业型城市的标准,青岛市已制定了创建方案,力争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全市扶持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75万人,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8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5%以上。
据市劳动和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青岛市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中,注意发挥政府资金促进创业的作用,市及区市财政设立了近1亿元的创业扶持基金,出台了自谋职业扶持金和摊位费补贴政策,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自谋职业的,给予每人4000元的一次性扶持金;对在集贸市场租赁摊位经营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2年的租金补贴。同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七类人员,可申请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贷款贴息。去年以来,全市共为6000多人发放扶持金,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亿元。
据了解。围绕创建创业型城市,青岛市将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近年来,青岛市围绕促进创业工作,建立了由27个政府部门和12区市政府组成的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市劳动保障、工青妇等部门还分别成立了创业指导中心等工作机构,较好地发挥了协调推动作用。下一步,将在现有创业协调机制基础上,探讨将相关部门涉及的创业政策进行整合,侧重不同的创业主体,建立初次创业、稳定创业、二次创业依次递进、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依托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全市创业信息交换、汇总平台,建立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定期统计、发布创业参与率、创业成功率、创业存活率和创业贡献率等创业指标,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解决创业难点,提高创业成功率。近年来,青岛市一些资金不足的创业者,通过政府帮扶实现了自主创业,但有些人员由于创业项目选择不准或自身创业能力不足等原因,创业成功率不高。按照“输血”型扶持向“造血”型扶持转变的思路,青岛市将大力开发创业项目,对于开发的创业项目,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向社会推介,力争每年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1000个。强化创业培训,全面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实创业培训内容,将青岛的创业政策融入标准培训体系,每年组织创业培训7000人以上。加强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年内新增创业见习基地100个,组织更多的劳动者见习训练。同时,积极搭建创业载体,依托各类创业园区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新建20个创业孵化基地,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提供经营场所,帮助其顺利实现创业。
三是突出创业重点,提高创业参与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是创业的主要群体,也是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工作重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岛将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扶持这三类人员创业,重点实施好三个专项创业行动:实施“民生创业行动”,以帮扶失业人员创业为重点,通过解决场地和资金问题,促使其实现生存创业,计划组织失业人员创业5000人。实施“大学生创业行动”,对高校毕业生以培育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为重点,帮助其实现初次创业。目前,劳动保障部门已与22所驻青高校建立创业联盟,对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开展创业指导,并组建了一支由专家和创业典型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在各高校开展了巡回演讲、创业辅导。近期,还将举办促进创业系列活动,引导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创业。实施“农民工创业行动”,对返乡农民工以宣传创业政策、传授创业技巧为重点,通过农民创业大讲堂等形式,将政府扶持政策、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打包”提供给返乡农民工,发挥技能和信息优势,鼓励支持具有一定技能、积累一定资金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促使农民由单纯的打工者转变为创业者。(记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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