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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妈妈办事处现岛城 薪酬达10万缺法律监管
 

青岛新闻网 2009-03-14 07:26:28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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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孕妈妈年薪10万 这事你别干 “代孕”机构在岛城设立网上“办事处” 省卫生厅工作人员表示现有法规不能约束私人代孕

    早报讯 昨日,市民林先生向记者反映说,曾在国内某些城市出现的“代孕”机构,目前在青岛设立了网上“办事处”。该“代孕”机构专门建立了一个代孕网,声称可以帮人代孕生子,并在网上招聘代孕妈妈,最高年薪10万。对此,省卫生厅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国家明令禁止医疗机构为个人实施代孕。

    最高薪酬10万

    按照林先生所说的网址,记者打开了这个代孕网的页面。“代孕是一种新观念,新趋势,女性不再只是扮演母亲的角色,还多了一个代理怀孕的角色。”这是网站介绍里的一段话,据了解,该“代孕”机构以5-10万的年薪,长期招聘代孕妈妈。薪酬根据应聘者自身条件的不同分为多个等级,最高薪酬10万。网站上显示,“代孕”机构的总部在南京,全国有多个分站。

    出意外没人给负责

    随后,记者以需要代孕者为名,联系到了该网站驻南京的负责人周先生,他说最近代孕母亲紧缺,虽然薪酬不低,但是少人问津。周先生说,虽然应聘者不多,但他还是能找到代孕母亲。“代孕者最少要5万元补偿,最高为10万元。我建议你可以寻找素质较高的代孕者,毕竟生下来的孩子素质也会高一些。”周先生说,代孕者和需求方的身份他会严格保密,绝不会对外透露,并称他们曾为青岛的一对夫妻成功做了代孕。当记者问及,在受孕或是分娩的过程中,代孕母亲如果出现意外,这种风险由谁承担?该负责人说,以往发生危险的几率比较低,这方面还没有具体处理办法。

    缺少法律监管

    对此,省卫生厅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代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我国卫生部的两个行政法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规定:禁止代孕和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但两部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出台的,对私人代孕行为并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也是诸多代孕网站打“擦边球”的原因之一。

    采访中,各界人士几乎一致认为:应当对代孕这种行为立法约束。所有的代孕需求方、代孕妈妈,甚至包括一些代孕网站的负责人,也希望通过法律净化市场。(记者 李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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