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报评论员 张金岭
每年两会期间,发达的媒体都会把会议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公众,会后,权威媒体都会发表《政府工作报告》等正式文本,在这种情况下,靠与会者个人以人际传播的方式向公众传递会议信息,其实已经没有多大的必要了。
两会一结束,代表委员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要把大会精神带回去”。这是一句大家都很熟悉的表态性语言。
人大代表去北京开会,最重要的使命是要把人 民的愿望和诉求表达出来,也就是,要把老百姓想说的话“带上去”。这才是人大代表的重要政治使命。
宪法给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人大代表首先是公民,除了享有这些公民权利之外,宪法赋予了人大代表这样的权力: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不仅如此,宪法还特别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宪法为什么赋予人大代表这么大的权力,尤其是赋予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就是为了保证人大代表把人民的意愿“带上去”。
人大代表既享有宪法赋予的代表权力,也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人大代表是否能把人民的意愿“带上去”,就要看代表权力和公民权利是否都使用充分了。具体说,就是看人大代表是否敢为人民利益说真话,是否为人民利益行使宪法权力。人大代表只有通过自己的言行,使宪法上的每一个文字都鲜活地站立起来,才能实现宪法的精神,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期待我们的人大代表能成为眼光最敏锐、最有洞察力的人,期待他们能深刻体察人民的喜怒哀乐,通过自己的政治实践,把社会各阶层的愿望都“带上去”,也期待着他们能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最活跃的人,能成为公共生活中最具人气的意见领袖,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中国的进步。然而稍有遗憾的是,我们仍然时常能听到一些代表在两会上自我表扬和互相表扬的声音,以及对政府工作的一般性评价,或者对于某个问题的表态等等。
人民代表大会是集思广益的地方,那么民意集中的结果,势必会形成法律、政策或决议等等,既然是要建设法治国家,这些结果都必须要以文本的形式布告全体国民。没有哪个法治国家的法律、政策或决议,是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向国民发布的,更没有哪个法治国家,是靠口耳相传的信息来进行社会治理的。有的国家,议会开会是完全向公众开放的,只要你有时间又有兴趣,进去随便听就是了,没人阻止你。中国人大的会议虽然还没开放到这个程度,但透明度也越来越高,每年两会期间,发达的媒体都会把会议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公众,会后,权威媒体都会正式发表《政府工作报告》等正式文本,在这种情况下,靠与会者以人际传播的方式向公众传递会议信息,其实已经没有多大的必要了。
“把大会精神带回去”,只不过是多少年来的一种习惯性表达而已。事实上,把人民的意愿“带上去”,才是人大代表最应该努力做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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