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只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丈夫在与妻子争吵中,竟失手将妻子打死。近日,山东汶上法院审理了此案,失手丈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8年3月16日晚饭后,家住汶上县的王强(化名)与妻子晓红(化名)像往常一样在家看电视,晚上10点左右,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争吵中晓红不断谩骂王强,声音越来越刺耳,且骂的内容也越来越过分。王强甚为恼火,忍不住随手抄起身旁桌上的擀面 杖,朝妻子头部猛击两下。见妻子被打倒在沙发上不再吱声,王强便回自己房中休息。次日凌晨,王强上厕所时发现妻子仍躺在沙发上,叫了妻子两声没有回应,这才感觉不对劲,慌了神的王强赶紧拨打了医院急救中心的电话。晓红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结果为颅脑严重损伤导致死亡。
汶上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强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主观恶性不大,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其他近亲属也对其表示谅解,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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