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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职女官员蹊跷复出,谁把党纪国法当儿戏
 

青岛新闻网 2009-03-06 10:39:4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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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仍配有专车)。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尧都区这一“举措”的确令人迷惑不解。在黑砖窑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领导责任的段春霞,虽然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处分
,但无论如何也难以抚慰黑窑工们受伤、滴血的心。然而,尧都区竟然在处分还不满一年就任命她为区长助理,并享受专车待遇。对于如此荒唐的任命,人们不禁要问,难道是纪检、监察部门冤枉了“出类拔萃”的段春霞不成?还是尧都区等上级组织另有难言之隐?严肃、神圣的党纪国法在官员们心中到底有多重?究竟是谁胆敢把党纪国法当儿戏玩弄于掌骨之中?

    众所周知,极端恶劣的山西黑砖窑事件虽已事过境迁,但却暴露出那些黑窑主极其扭曲的灵魂、人性的泯灭和良知的丧失;更令人痛心的是,从村到镇,再到洪洞县县委、县政府,大批公务员及村干部是何等的麻木不仁、人浮于事和严重的渎职、失职、纵容。幸亏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自过问之下,事情才得以严肃彻底查处。纪检、检查部门给予那些严重渎职失职的官员相应的处分,完全是必要和正确的。

    但有人说,“为人和气,工作能力强”的段春霞被任命为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才三个月就因黑窑场事件被撤职,“有点可惜,运气实在不好”,很冤屈。其实并不是段春霞运气不好,而是她根本就没有丝毫的责任心和做领导的艺术,愧对了组织的信任,愧对共产党员的称号。因为她在任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时,那里黑砖窑就十分猖獗,而她查处不力,就应负主要责任。试想,在当今时代,天底下竟然还存在那样发展当地经济的方式,而做为一方的父母官竟然长期不知情,甚至纵容,这无疑于犯罪。难道这样的领导工作能力就强,就是个称职的领导?

    再说,纪检监察部门给予段春霞的处理已经算是够轻的了。她应该知足,更应该为她的行为深刻检讨、反思。而那些同情并为她叫屈的官员,也更应该深刻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和做法。

    而实际上,某些官员不但没有深刻反省自己,反而违背党纪国法,违背民意,悄悄地把段春霞任命为区长助理。区长助理是什么职务?简言之,就是协助区长处理各种大事的,是区长可信赖的助手。虽然区长助理不是个什么高官,但要混到这个位置,当然要有很高的“能量”和“技巧”,可以说能力才是次要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段春霞绝非等闲之辈。尧都区的任命也并非一时糊涂。

    国家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明确规定,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格次,公务员任职前提条件首先就得 “称职”;而且公务员任职必须进行公示。然而,尧都区却明知故犯,违背党纪、法律、组织原则和有关程序,搞暗箱操作。难怪群众一片哗然。

    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的法律。国家机关及公务员必须无条件遵守,任何践踏公务员法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政策,给予了恰当的处分,当然有它的严肃性、公正性。在处分期间,组织部门怎么能够漠视带头不遵守呢?难道这些简单的道理尧都区不清楚、不明白?还是在故意装疯卖傻、践踏法律、违反纪律、愚弄人民?

    实际上,他们很清楚很明白。但他们始终认为,她很“冤屈”,她为当地经济发展牺牲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于是便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一心想挽回她的“损失”, 匆忙出场,于是就有极其荒唐的一幕。然而,他们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弄巧成拙,竟然犯这样低级、愚蠢的错误,实在是有些滑稽。

    一个小小尧都区胆敢如此违反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党纪政纪当儿戏戏弄,绝非偶然,其负面影响也是极其恶劣的。希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这样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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