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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建经济适用房将在江苏试点 更多人受惠
 

青岛新闻网 2009-03-06 06:53:23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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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省建设厅厅长周岚:

    公积金建经适房江苏有望试点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是否意味着政府要“托市”?“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江苏会不会先行?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委员、省建设厅厅长周岚对记者谈起政府工作报告时阐述了她的观点,她还透露目前江苏正积极向国家争取闲置公积金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试点项目。

 
   “我觉得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这并不是单纯的政府行为,而是在政府政策框架下,市场介入,是个合力的结果。在住房这个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上,政府促进主要体现在,一是住房保障,加快保障性住房如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一些城市双限房建设,让低收入群体能得到保障。二是改善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人群需求,因此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周岚说:“而对于商品化运作的商品房市场,政府的职责是在完成保障职能的前提下,制定房地产市场的规则。例如江苏编制了住房三年规划,明确住房建设的目标、住房保障、相应的土地投入,建立起透明的市场信息机制,在这框架下各市场主体以市场竞争方式进入房地产市场,这不是个简单的政府行为,政府只是规则的制定者。”

    周岚还告诉记者,对于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试点将闲置公积金用于经适房建设的举措,这实际上是我们江苏最早提出来的。江苏的公积金归集程度、覆盖面都是全国最高的地区之一。过去,政府对公积金限制得比较死,同时公积金要有稳定的投资渠道,才能使资金盘活,现在有这座资金运作的桥梁是很好的举措。而且,这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是利好。她介绍,原来江苏建保障性住房,一是靠财政投入,二是靠土地出让金中拿出的一部分比例,三是靠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直接用于建经适房国家从没有开过口子。现在这个口子开了,很大程度上将解决住房保障使用资金不足的问题。她还向记者透露,江苏正在争取这个试点,她还认为,将来闲置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建经适房,也可用于建廉租房,让更多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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