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日讯 外出打工未挣到钱,就绑架学生勒索赎款。邹城市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击,仅3天就辗转6个地市,行程1000余公里,成功侦破了一起绑架案。人质被成功解救,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
据了解,2009年2月26日10时许,邹城市城前镇某村村民尚某到城前派出所报案,称其13岁的儿子尚某某昨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绑走,今天7时许,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索要10万元赎金,否则将“撕票”。接报案后,邹城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在分析案情后,分成三个小组开展工作,第一组围绕受害人的社会关系,查找矛盾面;第二组围绕现场调查访问,查找知情人;第三组围绕案件中出现的线索,开展技术分析。
2月27日12时许,现场访问组有重大收获,案发当日20时许,在城前镇尚河村小学附近,有群众看到两名同乘一辆摩托车的男子,带走一个男孩,听这两名男子和男孩对话,好像双方并不认识。围绕这一线索,专案组重点排查案发时段,在现场出现的可疑人员。同日22时许,技术分析组有重大发现,索要赎金的电话再次出现,对其说话习惯进行分析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本地村庄的在外务工人员。2月28日,综合现场访问组、技术分析组的线索,专案组确定城前镇某村的李某、某村的王某有重大嫌疑。
确定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民警围绕嫌疑人迅速开展工作,但是案发后,两人去向不明。专案组辗转泰安、临沂、费县、沂水、兰山、青岛城阳区等地,行程1000余公里。2月28日16时许,确定嫌疑人已去青岛打工,专案组立即赶赴青岛。3月1日凌晨2时许,在青岛警方的配合下,在嫌疑人李某打工的住处将其抓获。同日3时许,在一旅馆内将另一名嫌疑人王某抓获,同时将受害人尚某某解救。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供述:两人在青岛打工未挣到钱,经济窘迫,遂预谋绑架学生谋财。2月25日20时许,两人驾驶摩托车窜至尚河小学附近,将途经此地的尚某某强行带至青岛,并向其家人索要赎金1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