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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趁分居期间猛借债 律师称丈夫不用还
 

青岛新闻网 2009-03-02 08:38:17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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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前孙先生和妻子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婚还没离成,亲戚朋友拿着妻子的借条就找上门来。“她把我们俩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债务总共有8万多元,现在这些债主找上门来非要我拿房子抵债。这笔债我该不该还?”家住李沧区九水路的孙先生昨天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他怀疑妻子疯狂借债是为了侵占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妻子分居期间欠债8万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妻子经常出去通宵打麻将,一夜就能输掉几千元钱,为此他们经常吵架,最后实在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而准备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不能达成一致。半年前孙先生和妻子开始分居,两个月后他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直在帮我俩调解,希望我们能重归于好,没想到就在这时妻子耍起了心眼。”孙先生说,前天他多年不见的大学同学、舅舅和两个表弟带着妻子签名的借条找上门来。原来半年前,孙先生的妻子多次以帮丈夫做生意的名义向亲戚朋友借钱,借条上写明半年内归还,并以他家的房子作为抵押。“这笔冤枉账我根本就不可能还,但我怕法院在判决时把这笔钱作为我们夫妻共同债务。”孙先生说。记者随后联系了孙先生的妻子,她得知记者的身份后立即挂了电话。

    债务不能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这笔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孙先生不必还这笔债务。”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说,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孙先生与妻子分居期间,妻子在孙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举债,所得欠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以这笔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记者 黄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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