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月27日,湖北省高院在随州中院设立审判庭,对熊振林因故意杀人案件进行二审。法庭上,熊振林表示认罪,但坚称自己有抑郁症,希望做鉴定,他还希望家人到北京找中央领导人求情。法院将择日宣判。
熊振林受审
长江商报2月28日报道 二审法庭上熊振林感叹“活着真好”,自称案发前精神抑郁每天喝酒
“活着真好,我会开拖拉机也会车床,可以在农场里用劳动创造财富,在改造中灵 魂可以得到鞭挞。”
“如果不允许,我也认罪,希望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社会。”
2月9日,熊振林因故意杀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熊振林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上午,省高院在随州中院设立审判庭,对此案进行二审。法庭上,熊振林表示认罪,但坚称自己有抑郁症,希望做鉴定,并当庭递交了一份悔过书、一份特别声明和一封举报信,他还希望家人到北京找中央领导人求情。法院将择日宣判。
该案的民事部分昨日也同时在随州曾都区法院开庭审理,38名原告共索赔90万元。
诉求
“希望在改造中灵魂得到鞭挞”
昨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宣布带熊振林到庭,几名法警押着熊振林进入被告席。
在进门的那一刻,熊振林下意识地抬起头来,转向右手边快速看了一眼旁听席。此时此刻,熊振林的母亲詹红英就坐在旁听席前面第三排。或许是因为发现头发花白的母亲正看着自己,熊振林快速低下头走向被告席。
与一审时一样,可容纳上百人的审判庭座无虚席,除了新闻记者外,大多数是闻讯赶来旁听的市民,受害者家属倒是不多。家住随州市十里铺的刘女士和几个邻居一大早就赶到了法院,“主要是来看看他到底是什么下场,他太狠毒了,一下子残害了8条人命。”
熊振林在陈述自己的上诉理由时,首先对死者表示了哀悼,对他们的家属表示道歉。
“活着真好,我会开拖拉机也会车床,可以在农场里用劳动创造财富,在改造中灵魂可以得到鞭挞。”尽管心存侥幸,但熊振林也知道自己罪大恶极,“如果不允许,我也认罪,希望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社会。”
庭审中,熊振林又多次提到作案前半年内,一直精神抑郁,晚上无法入睡并流眼泪,又一次提出申请做精神鉴定,并称自己归案后认罪态度很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杀人确实有一定原因,今年又是建国60周年,希望得到特赦。”
举报
当庭举报3名狱友 求生欲望强烈
“我还要举报他人的犯罪行为。”念完悔过书和特别声明后,熊振林向审判长提出要求,并向法庭递交了一份举报信。
当审判长要求他当庭念出来时,熊振林显得顾虑重重,就是不肯念,“我要保守秘密。”见状,法官只得让熊振林的辩护律师代为宣读。
熊振林被关在看守所里时,与同一个监室里的刘某、汤某等3名在押犯聊天,得知刘某曾盗窃过一辆小轿车,汤某曾强迫在校女学生卖淫,另一人曾盗窃了两辆摩托车。
宣读完毕后,熊振林又提出,审理完毕后将自己与这3名在押人员分开关押,“免得不好相处。”
法庭表示将会把这一情况交由公安机关侦办,以确认熊振林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
“两次开庭他都递交了悔过书,这次开庭他又举报别人有犯罪行为,并一再辩称自己精神抑郁,都说明他的求生欲望非常强烈。”一名参与办案的人员说。
昨日,熊振林的代理律师刘贻荪说,熊振林曾经提出,想让家人到北京去找中央领导人求情,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时能够手下留情。
“这不是异想天开吗?”现场旁听的市民听到熊振林这样想,纷纷忍不住笑。
悔过
“为女人酿大案,可悲,可叹,可气”
陈述完上诉理由后,熊振林向法官和辩护律师递交了两份书面材料,一份是写给各级领导和受害者家属的悔过书,一份是写给法官的特别声明。
在悔过书中,熊振林说自己为情所伤,由爱变成了恨;为情而死,为女人酿成了惊天大案,可悲,可叹,可气!熊振林认为,朱德清本愿意和他结婚,但是朱德清的儿子反对,在忧郁中受酒精的刺激,他酿成大祸。
而在写给法官的特别声明中,熊振林主要是反映自己精神异常。他反问自己:“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和受害人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可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因为抑郁症加醉酒。”“为什么当时那么失望,莫名冲动,控制不了自己呢?所做的事情也是不可思议,不可理解。”
在声明中,熊振林还提到了《新刑法条文释义》中醉酒分类中的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怀疑自己是病理性醉酒。“请广大群众、法官、电视观众和广大网友帮我分析一下,我当时的作案意图、内心世界和心理状况。”
改口
到海南是想看完大海后自杀
昨日,熊振林接受检察员发问时称,他当时之所以要逃到海南,主要是因为长这么大还没看过大海,想去看看大海,“到海南去是带旅游性质的,打算做最后一次旅游。”这与此前他供述的“海南天气暖和、偏远、好躲藏”有些出入。
熊振林否认了此前供述的打算再杀9人的说法,“我打算从海南回来以后就自杀,了结自己的生命,并没有要再杀9人,当时是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说出来的。”熊振林极力否认此前的计划,并且对于一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多杀一个是一个”的说法,他当庭多次否认,他还认为这句话写在了一审判决书里不妥,希望二审法院予以纠正。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其他事实,熊振林均表示认罪。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昨日上午11时许,法庭宣布休庭。
审判长认为,经法庭调查,熊振林作案前有充分的准备和预谋,有较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归案后,熊振林认罪态度良好,对受害人表示了道歉。对熊振林提出要进行精神鉴定和量刑尺度问题,法庭已经记录在案。是否需要做精神鉴定,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作出评议,然后提请省高院院长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审议后决定。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悔过书
尊敬的各级领导,受害者家属:
你好!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人之初,性本善,我这个人聪明善良,有同情心,并不是一个十恶不做(“做”应为“赦”)的人,我一直勤勤恳恳忙做生意,老老实实做人,从不惹是生非,我的勤劳稳重和诚实,在洛阳镇众人面前有目共睹,并在十年之内创下了不菲的财产!
这次给这么多人造成伤害,给他们的家庭精神上物质上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我深表自责和歉意!并希望得到惩罚!
为情所伤,由爱变成了恨;为情而死,为女人酿成了惊天大案,可悲,可叹,可气!
前妻闹着离婚,朱德清本身愿意和我结婚,但是他儿子有点反对,朱德清阻力很大,困难重重,我深感结婚失望,天天失眠,忧郁丛生,最终在酒精的刺激下酿成大错!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自感罪行深重,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深重的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我愿认罪,请领导给我一次生的机会,一个改造的机会!
交锋
精神是否正常仍然是焦点
与一审一样,熊振林仍然坚称自己作案时患有抑郁症。当检察员问他为何杀人时,他将精神抑郁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婚姻失败、感情遭遇打击、生意亏损,对生活失去信心,因精神抑郁每天喝酒,自己杀人与喝多了有关。
熊振林的辩护人也认为,熊振林异想天开让家人到北京找中央领导人求情,明显反映出其精神不正常,希望法院为其做精神鉴定,并慎用死刑。
而检察员则指出,案发当天早晨,熊振林和被害人王万金和龙家富一起喝酒,根据省公安厅鉴定,王万金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很高,显然不是平常喝酒而是有预谋的。作案前,熊振林准备充分、步骤严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审判过程中,熊振林回答问题条理清晰思维正常。通过调查,熊振林的亲友家属证实他没有精神问题,而且其家族没有精神病史。因此,熊振林提出做精神鉴定没有证据支持。
对于熊振林想家人到北京求情,检察员认为这是熊振林愚昧无知的表现,这也恰恰说明了熊振林思维和精神正常。
另外,熊振林提出自己的认罪态度好,希望在量刑上加以考虑。检察员认为,熊振林的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不能从轻处罚,一审判决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特写
熊母当庭哭喊儿子名字
一审时,熊振林的母亲詹红英在法庭上待了20分钟左右,20分钟里她一直靠在椅子上哭泣。这次二审,詹红英坚持听到了最后。
当熊振林被带上被告席后,詹红英的泪水扑簌簌地往下流。庭审过程中,熊振林要给法庭递交举报信时,詹红英激动地站了起来,然后坐下来跟身边的亲属小声交流了几句。上午11时,法庭宣布休庭,熊振林被带出法庭。就在熊振林走出大门的那一刻,詹红英大喊“儿子!儿子!熊振林!熊振林……”,望着儿子的背影,她嚎啕大哭起来,后在亲属的搀扶下被带出法庭。
赔偿
38名原告提出90万元赔偿
昨日上午,就在熊振林杀人案刑事部分二审在随州中院开审的同时,该案的民事部分也同时在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本案涉及到熊振林的共有10起民事案件,其中7起是受害人家属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起是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总标的达90余万元,涉及到38名原告。
昨日审理了其中的6起案件,今后将继续审理其他案件。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谭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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