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瞩目的“赵C姓名权”官司26日下午在江西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
鹰潭市23岁的当事人赵C在申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因姓名中出现英文字母被公安部门拒绝登记。赵C认为,既然公安机关在其出生时把户口和一代身份证都给办了,现在又强迫他改掉用了20多年的名字,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决定权。
2008年1月,赵C的父亲赵志荣作为赵C委托代理人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6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C胜诉。
“赵C姓名权”官司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争议。一些群众站在赵C立场,赞成公民个性化的取名,并认为通过诉讼争回姓名权是人们对姓名权意识的一种觉醒。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于2008年6月份提出上诉。(作者 郭远明 李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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