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2月26日电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09年2月28日零时起,一次性全部取消山东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届时,山东境内44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同时停止收取过往车辆通行费。同时,山东省政府要求及时将站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 运输部、财政部部署,今年第一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有15个省份,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作为5个首批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试点省份,在2月底前取消收费。
据介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1984年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所有高速公路、72%的一级公路、14.5%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建设的,这一政策对推动公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仍将是筹集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当前,取消山东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为了进一步调整完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优化山东省收费路网结构。通过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反哺普通路网,将直接推动山东省普通公路的健康良性发展,明显降低道路运输成本和社会负担,拉动内需,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提供普遍服务的公路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