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武汉市纪委副书记陈材佑在全市纪监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指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违纪手段升级、利益形式多样、“一把手”违纪多发等三个新特征。会上披露, “一把手”违纪违法呈现明显增多的态势,2002年以来,武汉市因贪污、贿赂受处分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一把手”占了44%。
在贪官中,“一把手”所占比例几近一半,令人震惊,更引人深思。可以想象,这不是武汉的“ 个案”,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大概也有类似情况吧。“一把手”身处关键岗位,肩负重要责任,他们是清是浊,是正是邪,影响非同一般。要知“一把手”与“二把手”、“三把手”等副职的不同,以及“一把手”贪污、受贿时所具有的“优势”,看看山西贪官武保安在由“二把手”升为“一把手”之明显变化,可知他当上“一把手”后贪污、受贿真是日进斗金、财源滚滚啊!
武保安在任山西省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他当县委书记仅仅8个月,就受贿及拥有不明来源财产高达500多万元,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武保安有期徒刑15年。其妻王临风对武保安当“一把手”的感觉甚好。她说:“我爱人从2003年任翼城县委书记后,在县里就是一把手,以前当县长时,没有感觉。在当一把手以后,明显地感觉到县委书记与县长有天壤之别。”
好厉害的“一把手”!难怪有人明言“当官要当一把手”。那么,要问贪官中“一把手”为什么竟然占了那么高的比例,这要略作分析。
说到底,还是一个“权”字在作祟。在有些地方、单位和部门,“一把手”掌握和行使的权力几乎是绝对的,是随心所欲的,也是缺乏监督、缺乏制约的。他们当“小国之君”,以“老大”自居,不把副职搁在眼里,更不把群众搁在眼里,有些上级领导和纪检机关可能也被他们蒙蔽,只听他们的,信他们的。这些胆大妄为的“一把手”自视高人一头,开口“这里工作我全面负责”,闭口“出了问题由我扛着”,强调“我是第一责任人”,从重大决策,到鸡毛蒜皮,特别是人事任免,都是他“一句话”、“一支笔”,哪有什么发扬民主?何来什么群策群力?他们搞的是“一言堂”,要“一槌定音”;当的是“一霸手”,要“一手遮天”。试想,倘若这样的人当“一把手”,很有可能带坏班子,带坏一窝。湖南郴州出了包括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宣传部长在内的一窝贪官,分析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各人有各人的账,但同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腐败关系密切。通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正是这个意思。
开展反腐败斗争,在有的地方推不开、没效果,直至成了“老大难”, “根”子可能是在“老大”,难在“老大”。他们有的或许“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惟恐“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本身就是巨贪,叫他们领导反腐败斗争,他会自己抓自己吗?
为了反腐败,最近有人提出要企业的领导“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这自然也适用于地方、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依笔者看,对于他们想不想贪,这姑且勿论,这是个人的觉悟问题、思想问题,重要的在于要叫他们不能贪、不敢贪,想贪也贪不成,一贪就被抓,这就是个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的问题。“一把手”举足轻重,关系重大,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他们干起坏事来将比一般领导厉害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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