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24日四川在线报道,2月23日,重庆原规划局局长蒋勇因涉嫌受贿出庭受审,与他同时受审的,还有他的情人唐薇。公诉机关指控,蒋勇先后利用其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环节提供方便,在五年时间里收受开发商1870万余元贿赂。(2月24日网易)
蒋勇一案爆发于2007年,是一个“老案”,本无什么新鲜感。可是,当读到蒋勇落马后“泣不成声”“悔恨”“懊 悔”词眼,尤其是读到蒋勇说“同情唐的不幸遭遇,而想帮助她们母女过得好些”,结果“也害了唐薇”等台词,笔者的胃里也“风起云涌”,心里的滋味也是五味杂陈。
笔者想,蒋勇带给那些愿做贪官情妇的女人的“第一印象”一定是,蒋勇是个“有情有义”的“大好人”啊。众所周知,翻开众多好色贪官的案卷,可以说,绝大多数人与情妇的关系是一种赤裸裸的权色和钱色交易。一旦大限来临,情妇与贪官之间,有的各自飞,有的怒目相向,反戈一击。但是,蒋勇却把这层关系摆平了。
蒋勇的情妇不仅没有状告蒋勇,而且,蒋勇也没有预感“危机”到来对情妇采取“措施”,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倒台而迁怒情妇,而是对情妇“恩爱有加”,落马后仍然流露出浓浓的“怜香惜玉、愧对情妇”的感情,甚至有一种“害了情妇”的严重自责感,其对情妇的“感情”可以说无与伦比啊。
笔者也相信,与蒋勇同堂而审的情妇唐薇听到蒋勇此言,一定很“动情”吧。因为唐薇作为一个离异的女人,在弱肉强食的经济大潮下,不仅傍上了高官,捞尽了好处,而且,还有了“依靠”,更令人“感动”的是高官情夫竟然如此“有情有义”,能不知足吗?此时笔者想起某诗人的“高论”——“纵做鬼也幸福”,如果化用一下这一“高论”,岂不是“纵做情妇、纵犯罪也幸福”?!
想到这里,笔者忽然发现,原来情妇反腐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传说。丝毫不难想象,像蒋勇这样与情妇“相揉以沫”的大概不乏其人吧。如果贪官与情妇的关系如此“水乳交融”,他们相互之间还会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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