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男青年胡某往储蓄卡上存了18万元后仅两天,要取款时却被银行告知,钱已经被人在网上转走了。胡某认为,自己没有开网上银行,也不曾泄露私人信息,巨款“不可思议”地被转走,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银行告上法庭。李沧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当庭没有达成调解。
18万巨款离奇被转走
胡某在本市某银行储蓄所办了一张储蓄卡。2008年12月4日,胡某来到储蓄所往卡上存了18万元现金。次日,胡某拨打该银行的服务电话查询存款情况,银行方面告知这笔款项已经存入了卡中。而2008年12月6日下午,胡某到储蓄所想要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储蓄卡上已经被转走了179900元,转款的方式是网上转账,当时还被扣了40元手续费。胡某称,他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转款原因,对方说不清楚。胡某认为,他开户的时候只办理了电话银行业务,并没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也没有对电话银行转入账户进行签约设置。
“真是不可思议。”胡某表示,近18万元的巨款在没有他授意的前提下被突然转走,这家银行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立即返还179900元本金,及2008年12月4日起到判决生效之日为止的存款利息。
银行称转款地在河北
“胡某的钱全部是在河北省转走的。”银行方面代理律师说,根据银行后台数据,划款行为并非发生在青岛,而是在河北省,划款行为也没有得到青岛方面的授权,青岛方面为胡某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合乎规定的,因此本市这家银行并非侵权主体,不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胡某不承认转账行为是他所为,我们认为此案涉及刑事诈骗,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银行代理律师庭上称,该银行总行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12月5日,有人在河北修改银行卡电话银行的设置,将一个手机号添加为附叫号码,经手机号段查询发现,这一手机号位于河北地区,而修改设置需要持胡某的身份证,并输入电话银行的签约密码,才能操作成功。银行代理律师表示,修改设置成功后,此人用附叫号码呼叫,将179900元转到另一张银行卡上,而这张卡的归属地也是河北。
一小时内分9次被转走
银行代理律师向记者透露,用电话银行转账成功后,此人于2008年12月5日中午在一个小时之内,分九次将转入卡上的179900元“分流”到9张不同的银行卡上。他们掌握的资料显示,此人先是在网上试着转了2元钱,试转账成功后,他接着连续8次,每笔2万元,将钱转入8张不同的银行卡。到了第九次,转账者把剩下的钱全部转入第九张卡上。“从这9次网上转账的操作时间上,我们可以看出,此人由陌生到熟练,每次时间都在缩短。”银行代理律师透露,此人第一次转账时用了1分多钟,而最后一次转账仅用了几秒钟。
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以免影响自身经济安全
“本案的关键在于,胡某有没有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密码。”这家银行代理律师表示,距离胡某存入钱仅几十个小时,其卡上的钱就被转走,仿佛被人“盯”上了似的。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在网上透露自己的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到自身的经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