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太原市检察长工作会议通报,去年,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186件2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8件166人、渎职侵权案48件49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去年,市检察机关立查了太原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洪生(正处级)涉嫌贪污400余万元、受贿276万、挪用公款1.6亿元案;太原市南河湾国家 油脂储备库原主任梁新明和总会计师连会平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2100余万 元重大经济损失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同时,还立查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包括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核算中心原主任胡志刚涉嫌贪污29万、挪用公款480余万元等职务犯罪案件。
据介绍,今年,市检察机关除在惩治犯罪的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加强外,还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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