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经济危机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各种困难,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城乡居民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改善民生,胶州市自2009年起,在严格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经营性收费标准的通告》和《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的基础上,在辖区内取消、暂缓、暂停和降低标准征收9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减免收费项目覆盖了民政、农业、交通、广电、城建、工商、质监、人 事、卫生、气象等30个系统,各项费用均与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密切相关。其中,共取消人事考试等费用68项,暂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费用15项,暂停机动车质量检测等费用5项,降低城市规划技术支持服务等费用8项。此次减免费用重点围绕“服务企业、促进民生”实施。其中,涉及民生的项目与服务社会生产项目各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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