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济南市统计局获悉,2008年济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两万元,超过东营位居全省第一。
去年,济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02.2元,位居全省第一;青岛居第二位,为20464.4元,比我市少337.8元;东营为19487.4元,名列第三;烟台为19349.7元,居第四位。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7年增长15.5%,增幅下降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七位 ;烟台增长15.4%,居第八位;东营增长15.0%,居第九位;青岛增长14.6%,居第十一位。
与其他14个副省级城市的比较情况看,济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第七位,与2007年持平;与前一位的南京市差距拉大,由2007年的相差2312.1元扩大到2320.5元;深圳、广州居第一、第二位,分别为26729.3元、25316.7元。(记者 董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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