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连夜筹钱“赎”儿子 儿子欠钱昨晚被法院传唤 见到儿子她训斥:欠钱怎能不还
昨晚9点多,张某的八旬老母匆匆来到法院,先替儿子还上部分欠款(朱武涛 摄)
张某下海没赚到钱,却欠下一堆债务,被多个债主找上门。昨晚,张某被传唤至市北法院,他打电话给自己的老母亲求助。连夜帮儿子筹到3500元现金后,老母亲没舍得打车,乘公交车来到法院,为儿子作担保。担保手续办完后 ,老母亲训斥张某,不可以欠钱不还。得知这位老母亲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执行法官掏钱打出租将老人送回家中。
生意没做成欠下一堆债
1998年,张某下海干起了印刷生意,他开始四处向亲友借钱,购买印刷设备。生意开张没多久,张某便陷入经营困境,最后几乎血本无归。张某筹集资金时,曾分五次向自己的多年老友李某借了4万余元。陆陆续续还了3万余元后,他告知好友“已经没钱可还了”。据悉,李某下岗多年,当时儿子已经毕业未找到工作,生活非常困难,他只得将张某告上法庭。2006年9月,市北法院作出判决,张某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将剩余的9500元欠款还清。判决书生效已三年,张某始终不肯露面,加上这些年的利息,欠款已经累计到10400元左右。昨晚7时许,市北法院执行法官来到黄台路附近寻找张某的行踪。“他家搬到对面的楼上了。”执行法官一提张某,老邻居们无人不知。顺着邻居们指的路,执行法官很快找到了他。
以前曾被司法拘留过
“先是干印刷赔了,后来开网吧又赔,欠了一屁股债。”张某告诉记者,他两次下海做生意都赔大了,债主们纷纷找上门。前几年他只得把房子卖了还债。张某表示,卖房子的钱全搭进去了,可还是不够还债的,他只好在工资本上每月扣1000元,分批还钱。
“上一个债今年6月份就还清了,本来想接着还这个的。”张某表示,他在此之前就曾因还不上欠款,被法院司法拘留过。他说,那次他就登上了各媒体的版面,打那以后他就在左邻右舍面前抬不起头来了。昨晚8时许,张某给自己年近八旬的母亲打电话称,他不想再次被拘留,请求老母亲马上送钱过来。
银发母亲到法院作担保
一个小时过后,张某满头银发的老母亲步履蹒跚地走进法院大门,手中提着一个布口袋。“他爸本来说是要来的,老头82岁了,身体也不好,还是我来吧。”张某的母亲孙老太说,她之前根本不知道儿子在外面欠下一大堆债,接到儿子的电话,她连夜找邻居们东借西借,筹到3500元现金送到法院。孙老太告诉记者,来的时候尽管很急,可还是没舍得“打的”,坐了很长时间的公交车后,才从四方机厂附近的家中赶到法院。
“我有退休金,明天上午我把剩下的钱送来,帮儿子还上。欠钱不能不还,我说话算话!”孙老太把带来的现金从布口袋里拿出来,交给执行法官,随后为儿子作了担保。
法官出钱打的送老太回家
“大妈,明天您不用亲自到法院,让你儿子把钱送来就行。”执行法官说道。孙老太则坚持明天准时将余款亲自送到法院。办完手续后,孙老太已经错过了最后一班车。张某提出要送母亲回家,被孙老太一口回绝,并一再训斥儿子不能欠钱不还。随后,市北法院执行法官出钱,拦了一辆出租车,将孙老太送回家中。(王萌)
新闻链接 市北法院写信致“老赖”
据介绍,从2月10日至12日记者发稿时,市北法院三天期间共执行积案72件,强制拘传19人,其中司法拘留12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执行过程中有的被执行人家人谎称其出差,有的大门紧闭、不答话、不开灯,假装家中无人,还有人明明领取了保险公司理赔金却拒不赔偿,更有甚者欠钱多年不还,被司法拘留后居然向民警主动要求出高价住“单间”。据悉,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吃闭门羹、遇到“老赖耍赖”等现象非常常见,执行法官常外出整晚一无所获,这使得执行难度客观加大。为此,市北法院信致“老赖”,希望他们重拾“信、义”。
市北法院给涉案被执行人的公开信
各位涉案被执行人:
春节刚过,你也许正筹划新一年的生活与工作。但你是否想到,由于你没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致使权利人有的因为身负重病无法得到治疗而痛不欲生,有的因为凑不齐孩子的学费而忧愁满腹。中华民族最重信、义,可是你们当中有些人甚至为了拒付老人、孩子赖以生活的赡养费、抚养费而将人伦亲情抛在脑后。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请你们扪心自问,良知何在?!你们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法律秩序和社会和谐,也是在公然挑战司法权威。
当前,国家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高度重视,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正全面推进,执行攻坚号角嘹亮,执行联动惊雷乍起!为了彻底赢得这场保民生、促发展的执行攻坚战,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税务、金融等20多个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机制已经形成,你们在强有力的执行整体合力和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将无处藏身、无法逃避!你们的境遇将因为你们违法的行为后果而改变或者受到严重影响!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步伐愈加铿锵有力!奉劝各位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和依法执行生效裁判,均没有任何借口,与其挖空心思百般逃避,连累家人,担惊受怕,承担高昂的违法成本,尽己所能履行义务是更明智的选择。因为,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法院裁判容不得亵渎!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不容侵犯!
联系、举报电话:83651049、83651009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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