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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停车要处罚 交警公布违法现象详细解释
 

青岛新闻网 2009-02-13 07:19:44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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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种停车妨碍交通要处罚

    个别司机钻空子随意停车 交警提醒乱停车仍要罚

    早报讯 昨天,早报报道了17种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的消息后,当天实行时,记者了解到,有一些司机不清楚此事,随意停车。对此,交警部门指出,有8种妨碍交通的停车行为将被处罚。

    现场:个别司机钻空子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跟随冠县路中队民警赶到武定路检查,武定路是北向南单向交通,在马路西侧施划了停车泊位,现场停放了一些车辆。因为临近儿童医院,过往车辆比较多,车辆行驶缓慢。武定路马路东侧也停放了一些车辆,其中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停在市儿童医院门前。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车内有司机,就立即劝告司机尽快离去。司机很配合,赶紧驾车离去。看到有了停车区域,其他车辆又想停过来,被民警当场撵走了。

    记者看到,其他一些在此停放的车辆,车上没有司机。还有一辆轿车被民警劝离后,司机又驾车跑到了前面去停下。“在查处乱停车时,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司机钻空子的情况,你让他走,他转了一圈又回来了。”民警迟燕焘说。

    说法:妨碍交通要挨罚

    昨天,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于贵启介绍,支队出台17种轻微违法不处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倡导和谐有序的交通秩序,民警在主要干线、早晚高峰时段也要以疏导交通为主,遇到一些轻微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要手段。

    “在现实执法中,确实有一些司机为了自己方便,根本不顾及其他人,乱停车,像这样的情况还是要给予处罚。”于贵启给记者列举出了8种妨碍交通的乱停车行为。

    此外,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在公布的17种轻微违法行为中,第二项轻微违法行为把“外籍车辆”调整为“外地车辆”,对于本地司机驾驶外地车驶入禁行区的,还是要给予处罚。(记者 陈勇 宫国柱 宫亮)

    8种妨碍交通的停车行为

    1.在禁停标注处停车;

    2.在人行横道内停车;

    3.在网状线内停车;

    4.有泊位仍停在泊位外停车;

    5.在禁停路段如东西快速路、步行街、桥梁、隧道等处停车;

    6.在交通管制区域内停车;

    7.在专用车道内停车;

    8.在重要单位门前停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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