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上访”事件不断增多,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妥善解决“上访”问题,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能否把群众“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是新时期对基层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上访”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形式之一,是群众信访工作的一部分。2005年5月1日施行的《信访条例 》从法律上保障了公民的信访权。可是,现在一些地方对待“上访”问题存在着一些不妥当的看法和做法。有些地方政府对“上访”问题不敢正视,把上访群众当作“刁民”,甚至滥用警力简单粗暴阻止“上访”,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只有理性看待“上访”现象,充分理解群众的“上访”行为,真正做老百姓的贴心人,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不断化解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群众“上访”现象才能逐渐减少。
基层是信访事项的主要发生地,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的社会发展多元化,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出现各种“上访”现象是不奇怪的。而能否妥善处理“上访”问题,直接反映了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即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协调组织能力、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基层领导干部妥善处理好群众“上访”问题,将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处理好“上访”问题,可以理顺群众情绪,及时平息社会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大局稳定,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基层干部妥善处理“上访”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的问题。这需要我们的基层干部,继承我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基层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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