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大张旗鼓地表彰了“十佳中层干部”,与此同时, 市建委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原主任宋伟、市轻纺办企业科科长刘睦超等被选为“ 十差干部” ,向全市通报 (2月9日《大众日报》)。
有点意思,现在也评“十差干部”了。在新闻中重点提到,在评选“十差”之初,很多人担心“得罪人”,但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统一思想:整治不良风气,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有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信心。
看起来 很不错!也确实有很多没细看新闻的人开始不吝赞美之辞了。但事实上,你们被忽悠啦!
君不见,16 名“十差”候选人是从2008年查处的有关案件中筛选出的。看看这些“十差”的头衔吧:宋伟,济宁市建委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原主任;潘勇伟,省南四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原副书记、副站长;郝留柱,济宁市交通局稽查支队一中队原负责人。全是“原××”——所有“十差”都已经被撤职查办,甚至很多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拿已经刑事判决、或涉及重大案件已经被通报过的“原干部”来凑数,这算得上什么“评选”?这不是在说,大哥,这个名单毕竟是要得罪人的,只好拿你们来充数了。反正你们已经撤职了,不怕再通报一次了!
如果济宁市委市政府真的决心整治不良风气,那就该从在任的干部中让百姓评“十差”。拿已被开除出公务员队伍的人来充数,高明,够有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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