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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公务员招考范围和条件确定 亲属应回避
 

青岛新闻网 2009-02-10 15: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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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2月10日讯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外,报考乡镇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其他机关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及以下机关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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