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小说中常提到江湖上谋财害命的黑店,在酒菜里掺上“蒙汗药”。当顾客上店里吃喝时就会被麻翻,店家或谋财或害命,甚至把顾客做成人肉包子。看看如今有些贪官所赴之宴席,有的也像进黑店,他们在推杯換盏之中,在称兄道弟之时,接受贿赂,权钱交易,步入监狱,甚至掉了脑袋,这有点像小说中被“蒙 汗药”麻翻一样。最新的一个典型是深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旭明,他在深圳“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席上接受贿赂,被依 法严惩。
事情得从去年9月20日说起。那天深圳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271245元,这场大火还“烧”出了贪官陈旭明。1月20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原副局长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1年,对被告退回的赃款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作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陈旭明,负责龙岗区内歌舞娱乐场所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但他玩忽职守,对长期存在无照经营、治安问题严重、消防设施不合格并超时经营、超员经营、容留顾客吸毒、小姐有偿陪侍的“舞王”俱乐部听之任之,直至酿成大祸。而陈旭明的玩忽职守和收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贿赂有直接关系。他受贿的6万元,分别在几次宴席上。第1次是王静宴请陈旭明及其妻子田某等人,餐后赠他2万元及烟酒等礼品;第2次是去年7月12日,陈静再次宴请陈旭明及其妻子田某,餐后赠他2万元及礼品;第3次是去年中秋节前,王静向陈旭明妻子赠送2万元及礼品。
请注意,奸商行贿陈旭明以及其他官员的手段,往往就是靠请客吃饭,在宴席上出手。这意味着,他们请客吃饭心怀叵测,另有所图,在满桌的佳肴里掺上“蒙汗药”,谁去赴宴谁倒霉。对这种宴席的险恶,精明如陈旭明式的贪官自然心知肚明,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欣然赴宴去,非要把“药”舒舒服服、痛痛快快吃下去。很显然,贪官并非稀里糊涂受贿而是明白无误受贿,不是完全被动受贿而是主动受贿或半推半就受贿。有的贪官,说起来很是讨厌宴请,其实心中十分欢迎甚至迫切希望,直至厚着脸皮要求宴请,没人宴请还心中着急呢!因为,“醉翁之意不在酒”,哪一餐不是连吃带拿,“拿”的自然是钞票。
官商勾结,狼狈为奸,权钱交易,陈旭明是个典型。其特点是,“舞王”俱乐部“吃小亏占大便宜”,花小钱行贿贪官,利用贪官的权力谋取大利益;贪官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做无本万利的买卖,为“舞王”当“保护伞”。看看我们的周围,陈旭明式的贪官并非绝无仅有,“舞王”式的奸商也非独此一家。这很危险。要识别官商勾结中的贪官和奸商并不难,看看有的官员为什么富得流油,见了为非作歹的奸商腰直不起来、话硬不起来,甚至低眉顺眼当“小媳妇”,这样的官员往往是贪官;看看有的商人为什么那样“牛”,目无国法,有恃无恐,唯利是图,欺行霸市,这样的商人往往是被陈旭明式贪官“罩”住的奸商。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白吃的宴席。陈旭明落马的警示是:奸商的宴席是吃不得的,那里面确实有“蒙汗药”,谁要是不怕被麻翻,就去大块朵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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