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2月8日讯 正月就餐本可享受8.5折优惠,只因自带了一瓶白酒,结果饭店只给打了9折。消费者来到四方消协部门投诉,希望能给自己讨回一个说法。
据了解,3日,市民周先生与朋友来到山东路上的一家饭店聚餐。之前,周先生拨打订餐电话时被告知正月期间消费满366元,可以享受餐饮费8.5折的优惠,可是当天结账时,服务员却告诉周先生,由于他们自带了一瓶白酒,所以他们消费的662元只能够打9折。周先生不明白,订餐和就餐时,店方都没有告诉自己不能自带酒水。周先生在与饭店理论时,店方虽然对未尽告知义务表示了歉意,但仍坚持按照9折优惠算账。4日,周先生来到鞍山一路消协分会,希望工作人员给评评理。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饭店在订餐和进餐中都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否会限制到优惠幅度,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经过调解,饭店表示会将有关规定详细明示,保证不再引起消费者的误会,同时送给周先生一张40元的菜金券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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