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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将作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青岛新闻网 2009-02-08 14:26:17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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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今年起,北京178万大、中、小学生都可注册成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将在高校招生中作为录取参考。

    京华时报2月8日报道 今年起,全市178万大、中、小学生都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一定方式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将在高校招生中作为录取参考。记者昨天获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团市委日前已联合制定相关意见,确定将在本市建立和完善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
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意见,本市大、中、小学生注册志愿者均采取自愿方式。本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领域和大型社会活动中都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满足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需求。根据要求,本市中小学将在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小学生的志愿服务将被纳入课表,学校必须为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学时保证。

    按照综合实践课规定,本市高一、高二学生必须累计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共计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的综合实践课时为140学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社区服务时间。学生在校期间的志愿服务经历将纳入到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定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的情况将是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重要指标。随着综合素质评价在各级升学中的广泛应用,今后,本市在“小升初”、中招录取以及高中新课程高考中,记录有学生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会提供给高一级学校,为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高校自主招生、推进研究生入学等工作中,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也将被作为必要参考。今年开始,本市还将鼓励高校将学生志愿服务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环节。

    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名校不得将强制任务包装成志愿服务,不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其合法权利不受影响。此外,各校还须将学生志愿服务与勤工助学分清界限,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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