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总比不做强,每一点点小的进步最终会推动大的进步!!!”――这是IP号为221.204.242.★ 的网友在人民网开展的2008地方新政评选活动中的留言,他(或她)力挺的是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全国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目前,阿勒泰此举在40项地方新政评比中得票最高,反映了网民对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关注和支持。
去年5月25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出台《 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9月16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正式开通,网站设置了“县(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倒计时”栏目,赢利不少赞誉,并让大家充满期待。
新年第一天,新疆阿勒泰地区所有县处级干部的首次财产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第一批申报财产的有55位,第二批申报的约1000余人。
根据网上所公布的“排行榜”,第一批公示的55名初任副县级干部中,年收入最高的为阿勒泰地区卫生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叶尔兰别克?阿哈太,提任前为阿勒泰地区卫生学校学生科科长,年收入44284元。年收入最低的为阿勒泰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郭永峰,年收入24180元。当地纪委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上公布的这个排行榜是真实的。”
然而,网友很快发现55名官员中的绝大部分只填了“工资”和“奖金、福利”两项,个别官员申报了自己的稿费收入,而所有的官员都在表格第四项,即最敏感的一项“礼金”收入一栏中填的上“无”。于是,舆论纷纷对这一制度“仅靠官员的自觉性”的设计表示质疑。阿勒泰,这个位于新疆最北部的默默无闻的地区,因这一新规迅速热遍全国。
被喻为“阳光法”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1883年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时至今日,它几乎成了各国防腐倡廉的首选法律措施,一般分为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三种。
在我国《公务员法》制定过程中,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写入法律。目前有关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规定,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在1995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其性质仍然是政策性红头文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立法。且这一《规定》只明确了一年申报两次的日常申报登记制度,对初任申报、离职申报并未涉及,对申报方式、公布形式及审查方式也没有任何规定,更缺乏刚性的惩罚方式。
也正因为如此,阿勒泰之举虽然争议颇多,但大家并不否认其对官员财产监督体制的建立所起到的积极的促进作用;网友更是边议边挺,将其票选为最有价值的地方新政。
可是,阿勒泰能走多远?全国能否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阿勒泰?让人欣慰的是,阿勒泰受到了高层的关注。春节前,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新疆阿勒泰地区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尝试等等,我们都在关注。预防腐败是大家共同的心愿,也是共同的责任。凡是有益的探索,我们都会进行跟踪研究和认真总结。这番表态,让我们充满期待!
在人民网开展的2009两会热点调查“您认为财产申报公示将对反腐起到什么样的作用?”选项中,过半数的网友选择了“.财产申报公示必须和完善机制结合起来”。
的确,光有一个阿勒泰是远远不够的,光有申报也是不够的。申报、公示、监督和问责,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各个环节,缺一不可。我们希望,作为制约官员权力的利剑——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设,在牛年能牛劲十足,脚踏实地,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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