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电 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文华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2月1日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构成指控所涉罪名。
据田文华的辩护律师梁子侃介绍,田文华的上诉书于2月1日直接递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原三鹿 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中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公诉机关此前指控,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记者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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