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章立莎) 因丈夫晚归,夫妻发生争吵,妻子于某竟持刀刺向丈夫,致其死亡。近日,市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10年。
去年10月13日晚7时许,因丈夫李某回家晚了,于某表现得十分不高兴,随后双方发生争执。期间,于某持刀朝李某左前胸刺一刀,将其致伤,事发后,于某找人将李某送到医院抢救。三天后,李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在要将李某遗体进行火化时,李某的亲属报警,公安机关当场将于某抓获。经法医鉴定:李某是胸部被他人用刀刺伤心脏后,失血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脑水肿、脑疝死亡的。同年12月10日,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于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于某因不能妥善解决家庭纠纷,持刀捅伤其丈夫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要求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加之本案起因属于家庭纠纷,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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