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吴兴二路38号理赔点,理赔员正在给车辆定损。陈勇 摄
首起“互碰自赔”20分钟搞定 处理过程节省两道手续 双方司机都感到满意 五类事故不适合“互碰自赔”
从昨天开始,交强险“互碰自赔”机制正式实施。首起“互碰自赔”小事故,因为节省了两道手续,双方司机在理赔点,只花了20分钟便签订了协议,完成了定损。整个过程让两名司机都感到非常满意。
昨天下 午3时40分,市民沈先生和刘先生分别驾车赶到吴兴二路38号理赔点,记者得知,下午3时15分许,在沈阳路与沈阳支路路口,沈先生驾驶的夏利车与刘先生驾驶的威驰相刮,夏利车的左前部受损,威驰的右后侧受损。“下车后,我们没有打唧唧,很痛快地协商全责也行,对等责任也行,毕竟大家都有过错。”已有32年驾龄的沈先生告诉记者,两人是老司机,都很大度,最后协商是对等责任。
凑巧的是,两人都在人保产险投的保险,在理赔点签订了协议书后,定损员张坤只花一刻钟就定损完毕,夏利车定损690元,威驰定损900元。“原先处理这样的事故,双方当事人要互换发票,到各自保险公司理赔后,还要互换赔偿金,现在这两道手续全省了,直接定损、修车就可以了。”张坤总结了“互碰自赔”快速便捷的好处。
“以前,遇到十字路口刮车事故,要先报警,再等保险公司来勘查,最起码花三个小时,现在确实节省了时间,而且也不会造成堵车,对谁都是好事。”沈先生说。记者 陈勇
52起事故仅1起属“互碰自赔”
截至昨天下午5时30分,记者从两家理赔点了解到,当天共受理轻微事故52起,符合“互碰自赔”的只有1起,其余全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事故。
吴兴二路38号理赔点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司机,发生事故后,司机要及时向交强险承保公司报案。单方事故、有车外财产损失、有人员伤亡、任何一方财产损失超过2000元以及未现场报案的交通事故均不适用“互碰自赔”。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驾驶人未取得驾照、司机醉酒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司机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警。记者 陈勇
协商没成功交警来判责
昨天上午8时许,记者赶到吴兴二路38号理赔点。9时04分,两名司机赶到理赔点定损。原来,上午8时20分,在黄县路上,李先生驾驶别克车与丁先生驾驶的宝来车相刮,事故发生后,两人协商认为是对等责任,就赶到理赔点处理。
9时17分,在签完协议书后,经过咨询保险工作人员,李先生认为自己是直行,丁先生车辆向左拐弯,应该避让直行车辆,因此对事故责任产生了异议。两人重新协商半个小时后,决定让值班民警来给定责任。10时12分,经过市北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现场勘查,驾驶宝来车的丁先生承担事故全责,李先生无责任。保险工作人员介绍,像这种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不适用新启用的“互碰自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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