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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夜不归宿一次赔200 丈夫半年欠3000
 

青岛新闻网 2009-01-24 10:59:39 都市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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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女士的丈夫从事销售工作,平时工作繁忙,经常夜不归宿。章女士便要求他签下一份协议,承诺下班后按时回家,如有一次夜不归宿的情况,即支付她200元补偿款。丈夫短短大半年竟然欠下3000多元赔偿费。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肯定地表示,她跟丈夫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她完全可以向丈夫主张这笔钱。

    饶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履行同居陪伴的义务,丈夫下班
后回家,陪伴妻子,看上去是件平常事,实质上是在履行陪伴义务。丈夫未尽此义务,妻子有权索要“空床费”。章女士夫妇签订的协议,说白了就是规定其丈夫应尽到陪伴义务。同时,他们夫妻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互达成的协议应当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此协议也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更何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虽有着共同的财产利益关系,但同时也存在着个人独立的财产权利。所以,章女士只要有证据证明丈夫违约,就完全可以主张3000多元的赔偿费。(利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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