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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钩断裂致男子跌下身亡 法院判家属获赔14万
 

青岛新闻网 2009-01-21 08:49:23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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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月20日讯家住胶南市的韩某承包了一个厂房拆除工程,没想到在高空施工时,自制的吊钩断裂,韩某跌下摔死。韩某的家人将吊车车主、司机和被拆除厂房的房主告上法庭,索赔23万余元。近日,两级法院审理后判决,韩某的家属获赔14万余元。

    “本来以为可以包个小工程挣点钱,没想到他就这么死了。”韩某的妻子哭着告诉记者,2007年的7月,韩某承包了一处厂房的拆除的工程,为了方便拆除架梁,以每小时120元的价格租用了一台重型作业吊车。“当时就是觉得拆拆卸卸的太麻烦了,我们就自己做了个吊钩,把人吊上去。”韩某的妻子说。拆吊时架梁需要切割焊点,韩某与工友在房屋的两侧墙上切割架梁,岳某驾驶车辆吊起一副架梁时,自制的吊钩断裂,倒落的架梁把韩某从墙上碰下来,摔在地上。韩某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韩某的家属将吊车车主张某、司机岳某和被拆除厂房的房主辛某告上法庭,要求死亡赔偿金、韩某父母及子女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3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驾驶员岳某受雇于车主张某从事工作时发生的意外,车主张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岳某违规使用自制吊钩,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房主辛某把房子的拆除工程承包给韩某,对韩某的意外身亡不承担民事责任;韩某自身在施工中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自身也有一定过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判决车主张某承担80%的责任,负责赔偿韩某家属死亡补偿金等14万余元,司机岳某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事双方均不服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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