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模式,拓展新领域,健全新机制,“大调解”格局日臻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紧抓不放。注重完善组织机构,全市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7万余个,构筑起覆盖区市、镇街、村居三级和区市、镇街、片区、村居、楼院五个层面的“三级五层”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注重拓展工作渠道,将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向特殊行业、特殊领域、特殊区域和“两新”组织延伸,形成了社会化的大调解格局。注重规范运行机制,自主研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民间纠纷的及时预警、调处和化解,并借助“12348”法律服务专线,创新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排查登记、调处流转、责任查究的工作流程和机制,全面构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年内,青岛市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9万余起,“12348”专线接话1.6万余人次,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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