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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小年市民可放鞭炮 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
 

青岛新闻网 2009-01-17 07:59:57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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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过小年可以放鞭炮喽 提醒市民燃放鞭炮注意安全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 公安部门开通7部电话受理举报

    早报讯 明天就是小年,也是今年春节市民第一天可以合法燃放鞭炮的日子。昨天,各级公安部门对辖区中、小学生进行限放工作宣传教育,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谐。“合法放鞭炮的日子只有6天,希望市民遵守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鞭炮。”市公安局民警说。

    据记
者了解,市公安局已组织派出所民警到辖区酒店、公司、商店等单位,特别是以往违规燃放的重点地区,登门宣传限放法规,逐家签订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民警还会同居委会、物业公司做好社区的宣传工作,倡导市民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禁止市民在楼顶、阳台、楼梯、窗口、走廊、山林、绿地、人员密集场所和部位燃放烟花爆竹。根据这一规定,凡在上述时间段外和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违规行为。

    据市公安局民警介绍,除夕即将到来,各级公安机关将调整警力,在重点时间,以居住密集、易燃建筑及以往有违规燃放的地区为重点,部署巡逻民警、110警车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现象,确保安全。市民在遵守限放的同时,可积极检举非法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者将被严格保密,并根据查获情况给予相应奖励。(王进 李铁鹰 段海鹰)

    市公安局:66571819 66571800

    市南公安分局:66575072

    市北公安分局:66575553

    四方公安分局:66576045

    李沧公安分局:66576565

    崂山公安分局:88963577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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