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人类阔步迈入新的纪元,去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社会领域,反腐倡廉战斗正酣。说到贪污腐败,人们称之为官场的痼疾,社会的癌症。的确,贪污就像国家起源那样古老,而几乎伴随着它的降生,人类就与之展开斗争,古埃及的法鲁王就曾任命审计官为他管帐。然时至今日,贪污腐败仍如野草丛生。
进入90年代,全世界形成围剿腐败之势,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将反腐败列为国策,甚至作为炫耀其开明、廉洁和现代 化的标志。反腐倡廉国际合作成为流行趋势,国际和地区间交流活动频繁举行,仿佛不这样做就不足以表明廉明的形象。众多国际和地区性政治、经济、金融及专业组织都加入反腐败的行列。
就国家而言,反腐倡廉运动一浪高过一流。从60年代新加坡的“反贪风暴”到90年代意大利的“清廉运动”,再到本世纪末保加利亚的“清洁的手”,以及韩国的“实名制”,多少个国家总统、总理因腐败而丢掉乌纱帽,甚至被绳之以法,被革职查办的政府官员更是不计其数。世界五大洲都在行动,各国际和地区性组织也在向腐败开战。反腐败无国界,合作成为必然。国际舞台上反腐倡廉运动风起云涌,腐败分子沦为丧家之犬。
一、国际间反腐倡廉会议
(一)国际反贪污大会
国际反贪污大会系国际性反贪污研讨交流会,其基本宗旨是研讨反贪污的理论和实践,交流反贪防贪经验,探讨反贪战略与合作。会议每两年举办一次,迄今已举办9次。第九届大会1999年10月在南非举行,144个国家参会。会议除工作交流外,还探讨了21世纪反贪污的思路和方略。中国在1995年成功举办了第七届大会。国际反贪污大会是目前该领域规模最大的国际聚会。每届大会都选择一个主题进行研讨,并就国际间合作进行磋商。有力地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反贪污工作。
(二)国际廉政道德会议
自70年代美国尼克松水门事件以来,从政道德受到世界范围内的重视,许多国家制定了从政道德(或廉政)准则和廉政教育计划,以图规范政府官员的行为,建立廉洁的国家公务员队伍,防止腐败的产生。国际和地区间的从政道德会议也应运而生。1994年11月,美国在华盛顿举办了国际廉政会议;1997年11月,法国在巴黎举办了题为“公营部门的道德问题”的国际会议;1998年10月,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举行了国际研讨会,专门研讨东欧等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国家的廉败问题;1999年,在巴黎专门召开了一次研究政府公开、透明问题的国际会议;以色列每两年举办一次耶路撒冷国际廉政研讨会。
此类国际会议研讨的内容有:政府官员的道德价值标准;从政道德立法;廉政制度建设;道德教育与培训;利益冲突;财产申报制度;公务员行为准则;公务员奖惩等。会议在各国产生了积极效果,不少国家如美国、阿根延、加纳、加拿大等专门成立了廉政机构,主抓从政道德建设。
(三)政府间廉政工作国际会议
1999年2月,美国副总统戈尔在华盛顿主持召开了首届政府间廉政工作磋商会议。这是第一次主要由各国政府代表团参加,层次较高的反腐倡廉国际会议。近90个国家派要员(副总统、总理、部长)出席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各国政府实施廉政建设的情况与经验,并就反腐倡廉方面的国际合作进行了磋商,会后发表了《华盛顿宣言》。会议是根据西方八国集团首脑(含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伯明翰会议决定召开的;因为是政府间磋间会议,对各国反腐倡廉有很大推动作用。
二、五大洲在行动
(一)欧洲
一些欧洲国家是地球上腐败的重灾区之一。独联体和东欧一些国家在向市场转轨中也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为了在发展中国家获得工程合同或倾销产品,不惜重金行贿当地政府官员,是造成一些发展中国家腐败盛行的外部原因。鉴于此,欧洲的跨国组织----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联盟,近年来有所举措,力图打击腐败现象。
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联盟均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或演变而来的多国组织。前者有21个成员国,后者有15个成员国。西欧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东欧一些国家不久也将成为其成员国。1994年,欧委会第19届司法部长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性的腐败问题研究小组,研究制定反腐败行动计划和合作方式。1997年欧委会首脑会议责成部长委员会制定反腐败指导则,用于指导各成员国制定本国相关法律和开展反腐败斗争。部长委员会同年年底草拟了《反腐败20条指导原则》。1998年6月,欧洲《反腐败刑法公约》出台,该公约确定了关于腐败罪的统一标准和定义,即“贿赂和在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担任职务的人员的任何违反职责,旨在为自己或他人获取任何不正当好处的行为”。《公约》还将行贿受贿、“影响交易”(即施加影响来换取好处)、赃款转换(即洗钱)、作假帐以及协助腐败分子规定为刑事犯罪。《公约》提出了各国合作反腐败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式,包括调查协助、引渡、信息交流、设立专职机构等内容。迄今,欧委会多数成员国已签署了该文件,美国、加拿大、日本、墨西哥以及东欧一些国家也表示出极大兴趣。现在,欧委会正在草拟一部《反腐败民事公约》和《公共官员行为准则》。为保证公约落实到位,欧委会设立了专门监督机构,对各成员国反腐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欧洲联盟几乎与欧委会同步开始反腐败的努力。1997年5月制定了内容类似的《反腐败公约》,将官员行贿受贿规定为刑事犯罪,并制定了一个统一的欧盟反腐败方略和预防腐败的措施。同时,为解决欧盟机构内部的官僚主义和违法违纪现象,成立了监察专员机构,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二)美洲
美洲特别是南美洲诸国的腐败问题由来已久。60年代军人独裁统治就相当严重,制约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在1994年召开的首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上,与会各国领导人就联合反腐败问题进行了磋商。会后,委内瑞拉向美洲国家组织常设理事会提交了一份《美洲反腐败公约》草案。经过两年的谈判,该公约于1996年3月加拉加斯举行的特别反腐败会议上通过。20个国家的外交部长在文件上签字,更多的国家会后签署了该公约。1998年4月,美洲国家首脑第二届高峰会议审议了《反腐败公约》的进展情况,责成各成员国尽早出台相关法规,实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严厉惩处那些参与有组织犯罪和贩毒的政府官员。
《美洲反腐败公约》的宗旨是推动美洲国家之间的反腐败合作,建立一套预防、侦查、惩治乃至根除腐败的机制,提高对跨国腐败案的查办效率。各缔约国将按照公约要求制定相关法律,成立或明确负责反腐败的协调机构,携手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亚太地区
亚太地区是反贪污腐败起步较早的地区之一。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文莱、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以及香港地区60、70年代便设立了专职反贪机构。不久前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腐败是其诱因之一。鉴于此,亚太经济合作论坛正在草拟一个增强透明度的协方文件,内容涉及公司管理、政府采购、商业道德、会计和审计制度、金融透明、海关于续等,以国际通行的标准来规范商业活动。面对严重的亚洲金融危机和日益高涨的国际反腐败运动,亚洲开发银行推出了反腐败运动,亚洲开发银行推出了反腐败政策,将各国反腐败进展情况与贷款挂起钩来。《亚洲开发银行反腐败政策》确立了三大基本任务,一是帮助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建立竞争市场和高效、负责、透明的公共行政管理体系;二是以实际行动支持各成员国的反腐败努力;三是确保亚行项目和亚行工作人员恪守最高道德标准。亚行围绕上述任务制定了一系统具体的实施措施。
(四)非洲
非洲是腐败的重灾区,贫穷、战乱和腐败吞噬着这块人类的发源地。一些国家过去曾试图解决腐败问题,如赞比亚、乌干达、尼日利亚都成立了专门反腐败机构,开展反腐败斗争,但结果收效甚微。非洲全球联盟,作为该地区政府间政策论坛和促进该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一个国际组织,近年来开始重视反腐倡廉问题。1997年,由非洲各国家元首参加的政策论坛会议研究了腐败对非洲发展的影响,决定在国家、地区、国际不同层面采取统一反腐败行动。1999年2月,参加华盛顿国际廉政会议的非洲各国家部长在华盛顿草签了《非洲反腐败指导原则》的文件,将非洲的反腐败斗争与反腐败合作向前推进了一步。
三、国际组织向腐败开战
(一)联合国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每届会议都将贪污罪、贿赂罪、舞弊罪等列为重点议题之一。在1990年8月举行的第八届会议上,重点讨论了政府中的腐败问题。会议建议各成员国建立防止贪污腐败和滥用权力的行政机制,提请各成员国制定惩处腐败行为的法律,要求联合国有关部门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授助。会议还通过了《反腐败实际措施手册》。该手册总结了各国反贪污腐败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各国决策者和专职机构提供一个处理腐败问题的蓝本。
进入90年代以来,联合国对惩治腐败给予更大关注,特别是在打击犯罪、改善管理、强化制度方面动作加大。1996年,联合国制定了《公共官员国际行为准则》。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反对贪污贿赂的宣言。1997年,南安秘书长提出一揽子改革计划重点之一,就是“与非文明势力作斗争”。同年,联合国在阿根廷首都召开反腐败专家会议,提出50条建议,作为各国反腐败的决策和行动指南。1999年初,联合国决定修改《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增添惩治腐败的内容。联合国内部肃贪工作也在大张旗鼓地进行,为此专门设立了监察办公室,由一位副秘书长挂帅主抓。还制定了《联合国雇员行为守则》。
(二)经合组织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是一个供工业化国家研究并制定经济和社会各领域政策的非政治性组织,现有29个成员国,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另有5个联系国。近年来,该组织试图制定全球经贸的“游戏规划”。1997年底,这些国家的部长签署了《经合组织反对国际商务交易中贿赂外国公共官员公约》。它被认为是消除国际行贿的一个重大举措。国际商务中贿赂当地政府官员司空见惯;许金欧洲国家甚至规定贿金支出可以免于纳税。《公约》规定,任何行贿外国公共官员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公约》要求各签字国制定明确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的法规,取消贿金不纳税的规定,完善会计和审计制度,规范公共采购制度。目前各成员国正根据《公约》要求进行立法,使该公约的条款成为各国有约束力的纪律。
(三)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可谓“联合国第二”,它在世界上举足轻重,每年向那些遇到困难的国家贷款近200亿美元。自1995年沃尔芬森担任行长后,世行积极介入国际反腐败的共同努力中,在有关国际会议上异常活跃,并且将贷款与腐败问题挂起钩来,宣布一个国家反腐败程度是提供贷款的先决条件之一。1997年世行以反腐败改革不力为由,停止了对肯尼亚的贷款以及其他数个国家的授助行动。对世行贷款的工程项目,世行加强了监察检查,发现挪用或截留便立即中止资助。
(四)国际透明组织
国际透明组织是一个非政府性民间机构,成立于1993年,总部设在柏林。它在近70个国家建立起分支机构,在国际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中频频露面,成了颇有影响的世界弄潮儿。最初,该组织主要关注国际商务活动中的贿赂行为,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建议。近年来转向政府腐败问题,向各国政府宣扬其观点和主张,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帮助一些国际组织制定反腐败措施。该组织主张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广泛的反腐败联盟,对国际反腐败起了不小的促进作用。
自1995年起,国际透明组织搞起一年一次的各国腐败状况评,并将各国按照腐败严重程度进行排名,在国际上掀起不小的波澜。排名以《各国腐败观察指数》形式公开发表。最高为10分,表示该国几乎不存在腐败。最低为0分,表明该国腐败严重。纵观迄今4年的评估排名情况,北欧国家、新西兰、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排名靠前,为较廉洁国家。美国、日本及多数欧洲国家居中游。拉美、非洲以及亚洲国家居后边。应该指出,该组织的排名只表明对一个国家的看法或印象,不能完全表明该国家的真实情况,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或许是腐败引起众怒,或许是大势所趋,更多的国际和地区性组织加入反腐败的行列。国际经贸组织、国际商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监察专员学会、国际检察官协会、国际最高国家审计机构协会、国际海关组织等都将反腐败列入议事日程,纷纷制定廉政规则和肃贪措施。
21世纪是经济及政治、文化全球化突飞猛进的时期,国际携手共同惩治腐败的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如果说20世纪人类与腐败进行了一次较量,那么,21世纪将是决战的百年。时下,21世纪如何反腐倡廉成为热门话题。华盛顿政府间国际廉政会议开出12条药方,国际透明组织抛出一揽子方案,刚刚闭幕的第九届国际反贪污大会也专门探讨了下个百年的工作设想。然而,世上没有任何灵丹妙药能根除腐败,腐败将长期伴随人类的发展而存在,根除腐败只是人们的良好意愿。但是人们有理由相信,甚至全球的共同努力,21世纪,腐败将减少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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