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成富
“那100元钱是我每天一毛一毛地赚来的,凭什么没收?”“你们没收了,我找谁要钱去?”……日前在市南区一家国有银行网点,一位姓张的老年市民在存钱时被柜员检出了一张100元的HD版假钞。银行方面根据有关法规予以没收,遭到了该老者的强烈反对并作出了一些过激举动。
银行负责人自费补偿市民
“我们只能按照规定没收,否则就是失职。”昨天,这家银行网点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名老年市民70多岁了,靠摆摊卖报刊杂志谋生。当天该老者的情绪、言辞和举动都比较激烈,一度导致在场其他客户的正常金融业务无法正常办理。最后,银行方面请110前来处理,后来他们又对老者进行了耐心的解释,他本人还自掏腰包拿出100元钱对老人给予经济援助。“但这仅仅是出于个人道义上的帮助,与我们反假币的职责和工作无关。”该负责人强调说。
“无偿没收”助长假币流通?
“当遇到了假钞,作为市民,一方面感觉挺倒霉的,另一方面按有关规定,还要无偿上缴,是不是有点不公平?”连日来,有多位市民针对HD假钞话题提出上述疑问。
从事法律行业的市民朱宁认为,这容易让人的心理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你交也是损失一百块钱,不交它是假币,也是损失一百块钱。有的人恐怕就要“搏一把”,试着能不能把它花出去,“如果试着花出去了,那我这一百块钱的风险就消失了。”
有人提出上缴假币适当补偿
青岛大学社会学系一位教授认为,如果说类似事件发生的多了,就说明目前的反假币规则可能有一些制度上的缺位。它实际上不是很鼓励人把假钞交给银行,反而有一些人会把假钞留着,或者是在适当的机会花出去。他建议给老百姓一些补偿与激励,能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例如,银行方面以一定的补偿价格,激励让市民把手里的假币交给银行,或许效果会更好。”
新闻延伸
“假币补偿”是个两难问题
针对上述观点,记者昨天采访了本市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处相关人士,对方回复说,对假币的处理办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当面予以收缴。“这也符合国际惯例,国外多数国家处理假币均采用了类似手段。同时目前央行对向公安部门提供破假币案线索的市民早就有一套系统的奖励办法。”
另外他认为假币补偿容易造成一个两难问题:不补偿可能产生“鼓励”假币流通的效应,但如果补偿的话,“补偿额度怎样确定?对市民是否故意持有假币怎样界定?并且这样也可能会被部分不法分子钻空子。”因此他认为,目前严格执行上述法规是打击假币最可取的办法,“反假币人人有责,只要每个人时刻注意按照人民币鉴别方法去分辨出假币,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币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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