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亦菲那时快上中学。美国中学与中国的不同,从六年级开始算。她清早常在住家附近的街口等同学。我有时看到她,背着书包捧着作业本,清晨的阳光像红绸一样裹起她,使她格外亭亭玉立。她装束得略显成熟,衣着整齐长发披肩,与美国同龄人那种稀里哗啦的流浪风格迥然不同。那时的刘亦菲就很东方,杏花春雨般的南国风采,让每个见到她的同胞都荡气回肠,瞧见没有,说你呢,美怎么能像你们这般狂轰滥炸,炸完啥也留
不下。看看,美后面得有魂儿才行。
可孩子毕竟是孩子,刘亦菲再怎么装束一看眼神还是个小女孩儿,腮旁和眼睑下甚至还依稀保留着被称作‘婴儿脂肪’的痕迹。一天清早她等同学的时候,不小心把手中的作业散落一地。我刚好从她身旁走过,看到晨风中飘扬的纸片像鸟一样围着她欢跃,连忙帮她一张张拣起交还给她,‘我认识你妈妈。’我对她说。她红着脸微笑不作声。‘去吧,上学去吧。’我想起我的女儿,也差不多这个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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