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洪波(资深评论员)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终于开先河了,不管怎样,总算有了“一马当先”的地方了。
根据报道,已经进行的申报,是在55名初任县处级干部中进行的,共申报财产175万元,最多的4万多元,最少的不到3万元,没有人报告收礼行为。申报的情况很好,说明什么呢,新提拔的这些干部“过得硬”吗?今年这个制度还会推向地区所有县处级干部和部分有实权的科级干部,总数上千人。申报 是否仍将继续首批申报的基本格局?如果那样,是否能进一步证明这些干部都是“过得硬”的?结论恐怕不能这样下。
自然,又会有人说,这样的申报完全是走过场,哪个腐败分子会自己“申报”出来呢?我并不认为申报必须“报”出一些腐败行为才算有成效,成效是申报之后又怎样才能看出来的。有没有申报,都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谁把腐败行为“自报家门”。申报不是要“报”出腐败分子,而是为揪出腐败行为提供基本条件。
申报的情况应该公开,这是申报成为反腐手段的前提。申报明显不实的,反腐机关应主动去查处;申报有隐瞒的,应通过向社会公开来进行监督和举报。现在,阿勒泰已经有申报了,看看有明显不实的没有,看看有瞒报被举报出来的没有,是不是走过场,是不是“干部过得硬”,才好下结论吧。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申报以后,没有谁去调查申报不实,也没有人相信举报申报不实会对官员产生影响,所以举报也不存在。于是申报真的变成了过场。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哀莫大于心死”,那才令人绝望。
我有兴趣的,固然是阿勒泰在申报以后怎么做,但更有兴趣的,是为什么申报制度会先在阿勒泰出现。按说,我应该为“边疆盛开改革花”而高兴的,但终究还是感到有些怪异。“走在改革前列”是一个荣誉,这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荣誉让阿勒泰地区给夺走了,是不是改革先进的地区“见荣誉就让”的结果啊?
阿勒泰地区一位宣传干部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得以尝试,是因为“我们的地委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创新思维”。地区纪委一位干部说,“这里地方财力有限,上面拨的款都是专用的,相对而言权钱交易的腐败要少一些,多数领导干部的收入就是工资,所以我们这里不怕阳光,不怕公开财产”。
这两个说法,由阿勒泰地区自己来说,大概很光荣的,但推想到别的地方,就让人不知说什么了。既是“领导班子”,哪里能够没有“强烈的创新思维”呢,但财产申报是要让阿勒泰来试的。地方财力有限,权钱交易少,就“不怕阳光”,我觉得很难说是个道理吧,钱少有钱少的交易办法,“交易小”或许可以肯定,“交易少”却不一定啊。不过,交易小的地方先试,交易大的地方未试,还是有趣。我不明白为什么官员申报财产不可以从县处级以上做起,为什么必须要从边远的地方做起。
阿勒泰会试验成功吗?还不知道。官员申报财产,如果没有权力必须受民众制约这一条,演化成一种驴子拉屎外面光的事情,是大有可能的。那样的情况一旦出现,恐怕还会有人说:看,我们可是试过了,不灵啊,官员财产还是不申报的好。这种搞怪的逻辑,我在历史上看到过好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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