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其中一条是“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这一规定对于贪官来说,无疑是断送了一条财路,想必也有几多失落和无奈吧!
人人皆知,贪官性贪、好财且喜礼,这是他们的本质。又是一个年来到,贪官的心里自然是不胜欢喜。因为,总会有人到自己的家里“跑动跑动”的。这些人,有可能是贪官的下级,也可能是有事求助于人的群众。当然,他们绝对不会空着两手白“跑”的。白“跑”的,不是傻子也是白痴,估计是进不了贪官的家门的。
送礼不一定能办事,不送礼肯定坏事,这在许多人的眼里已成共识。 “跑”的目的,无非就是拉近上下级关系,向领导证明自己的“尊重”和“牵挂”,同时,也是向领导暗示:“有提升的机会,别忘了我哟!”领导收了您的礼品或钱财,为你办事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了。象这种暗度陈仓的“交易”,大家都心知肚明心照不宣,于是相互效仿,你方唱罢我登场,纷纷借过节之际向领导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年年岁岁、岁岁年年,长此以往,领导“受益匪浅”,便养成了“你在节前送、我在节后笑”和“人前装清廉、背后收礼忙”的腐败心理。其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谁都知道收礼的后果,谁也知道送礼的危害,但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腿”,群众送干部,干部送领导,下级送上级,一级送一级,贪官得实惠。结果,就促长了领导干部的衙门作风和腐败气焰,使一些领导干部把过年过节当成了“摇钱树”,礼越收越胆大、年越过越腐败了。
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不能成为通向腐败的一种暗渠;反腐倡廉是一项事关全党全民的大事,不能因为年的喜庆而放松了绷紧的弦。为了过好一个廉洁年,我们千万要管好自己的“腿”,切实做到“今年过节不送礼”,一定要让那些贪官在节日中失望、在失望中觉醒、在觉醒中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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