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捡到一个弱智女,见小叔子老大不小了,终身大事还没解决,便介绍给小叔子当老婆。重庆男子阿望(化名)觉得“会吃会走就行”,在得到弱智女的点头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昨日,石狮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阿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去年7月20日,石狮市华林寺收养的弱智女阿竹(化名),在石狮宝盖镇塘后村走失。4天后,阿望的嫂嫂李某接到一个老乡的电话。这个老乡在晋江 市罗山镇后林村发现一个弱智女,见她没吃没喝怪可怜的,便暂时收养了。这个弱智女就是走失多日的阿竹。
老乡跟李某说,可以把阿竹介绍给阿望当老婆。李某觉得有理,阿望快40岁了,终身大事却一直没解决,李某便把这个意思跟阿望讲明。第二天,两人赶到晋江看人,并以给饭吃为由,将阿竹带回石狮,暂时收养在李某的住处。
同年7月28日下午,李某再次跟阿望提起娶老婆的事,说阿竹确实有点傻,要不要她做老婆由阿望自己定。阿望回了一句“会吃会走就行”,答应下来。
当晚,阿望来到嫂嫂的住处,由嫂嫂问阿竹是否愿做阿望的老婆,阿竹点了点头,阿望和嫂嫂就当阿竹同意了。之后,阿望与阿竹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阿望将阿竹带回自己的住处,并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
同年8月9日,石狮市华林寺接到群众举报,说看到一个弱智女在一出租房外哭,可能是走失的阿竹。华林寺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当天,警方在锦尚镇阿望的租住处找到阿竹,了解到阿竹有被强奸的可能,当场抓获阿望。
经鉴定,阿竹属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御能力。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阿望主观上是要阿竹当妻子,但其明知阿竹是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御能力的妇女,而多次与之发生性行为,便构成了强奸罪。不过,鉴于阿望有和阿竹建立夫妻关系的意图,主观恶性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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