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安徽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山第一贪”徐普来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徐普来伙同他人贪污国有财产逾4900万元,判处徐普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其子徐双贵也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6月28日 《新华网》)
报道称,现年62岁的徐普来,1988年起先后担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歙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歙县政协副
主席等职务,去年退休;其子徐双贵1998年3月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挖出了侵吞国有资产数额如此之大的蛀虫,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笔者感到欣慰,但同时也感到震惊。徐普来等人“空手套白狼”的贪污手段也太老套了,简直称得上是“小儿科”,然而就是如此简单的手法打造了“黄山第一贪”。从报道看,徐普来等人利用2004年歙县房产公司进行改制之机,通过虚列名单472名职工手段先是让政府同意其“承债式”改制方案,然后在评估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材料,使该公司大量国有资产未纳入评估。随后,徐普来又安排徐双贵和周军参加房产公司的竞买,徐双贵以400万元的拍卖价格买到后经依法鉴定以200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净资产4664。13万元的房产公司所有权。而且徐普来、徐双贵以虚假的472名公司职工需要安置为名,未将400万元打入歙县财政改制专户。此外,徐普来还通过虚假工资报销表的方式,套取公款254万余元。
整个作案手段归纳起来就是造假,然而却能畅通无阻,把巨额国有资产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就现实情况看,我们国有企业的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的,特别是人员进出管理有一套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从招工到退休,国企产权主管部门要管,相关劳动部门也要监督,绝不是某个单位自己能完成的,同时这些职工名册年年都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因此要陡然虚增472名公司职工,笔者以为没有相关主管配合是不可能完成的。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更为严密,国资管理部门年年在监管在审查,因此将数千万元资产化于无形绝非易事。同时国有企业改制是一个程序比较严密过程,国家出台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笔者随便查了一下,从成立改制领导小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形成改制方案、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申请与办理审批手续到方案正式运行等等需要12个步骤,每个步骤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监督,因此任何一个环节稍加把关,此案也不会发生。然而作假手法如此简单,竟然能逃脱企业改制中层层监督,我们有理由怀疑,当地县政府特别是改制办、国资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在其中起码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说幕后有不可告人秘密。
同时据《人民网》3月20日报道,此案是在2007年初,省纪检及检察机关在查办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涉嫌犯罪一案时带出来的,是典型的拔出萝卜带出泥,要不然徐普来不但至今享有县级退休干部的待遇,甚至还享有“文物斗士”之类的美誉。但我们不能因此案是带出的泥而就案办案,就事论事,而要彻查清该案背后的腐败,比如当地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人员等等,他们是否依法履行了职责?他们是否有失职渎职,甚至狼狈为奸的行为?同时检察机关查实的贪污国有资产数额4000多万元,实际上是以200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静态数据,然而这笔赃款经过徐普来等人的运作,滋生的孳息数额绝非小数,这一点在“徽商大宅院”等当地标志性建筑中都可以找到答案,因此反腐机关应该彻查徐普来等人运用侵吞的国有资产所生的“蛋”,依法予以认定并收缴国库,让腐败者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
惩处腐败“老虎”当然要打,但在打“老虎”同时也要严惩“老虎”周围的小角色,因为正是他们打造的“老虎”,因此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早日彻查清“黄山第一贪”背后的腐败,让“黄山第一贪”腐败案早日完全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