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一名叫李森的人,因不满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行贿受贿行为,竟然自建了一个网站,把受贿医生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详细个人资料都放到了网站上。此举立即招来了社会高度关注,这个“齐鲁维权网”在半个月内的点击数已超过135万次。 但这种“江湖式”的揭黑举动,也引起了很大争议。(6月30日,《法制日报》)
我很佩服“李森”这种“江湖式”的勇气。毕竟,在这个物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里
,我们感受到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举实在太少了。这是一个需要英雄,而又相对缺乏英雄的社会。
不过,“李森”这种“江湖式”做法,勇气是有勇气了,但是,如果把这种勇气与真相联系,未免又让人担心:在没有真正查清真相之前,在有关执法部门没有对所披露的受贿医生进行审查、认定罪行之前,这种“网上揭黑”极可能是好心办了坏事。
据“李森”告诉记者,这个医护人员“黑名单”是“根据网友举报”列出的,首批公布了3名医生的信息,来源于他的一位做过医药销售的朋友。“只要提供身份证件、签名,我就可以登载。”——这种来自主观臆断的做法,极可能造成“冤假错案”。李森说,自己向举报人核实过这3名医生的情况。不过他承认,自己没有和这3名医生进行沟通,他认为这“没有必要”——只是与举报人核实,又没有与当事人沟通,这更可能犯了“偏信”的大错。
检举、揭发腐败案情,这是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然而,每个公民也有不容侵犯的人身权利、名誉权利。在没有取得有关部门的调查、核实之前,像“李森”式的“网上揭黑”,笔者认为还是悠着点好。否则,弄不好,除了涉嫌给这些受贿医生“通风报信”,赢得反击时间外,更可能使自己掉进主观臆断从而犯法的泥潭。
目前,对于腐败案件等,笔者认为,网络固然是反腐的重要通道,但这个通道显然是把“双刃剑”。好的一面,是反腐成功,不好的一面,是误伤了别人,也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因此,当前最好的投诉渠道应是首先向其主管部门或者是纪委、信访、检察等部门等反映,按合法的程序去办。这样的合法途径,有助于真正解决问题。再说,有真材实料的“举报”,相信总会把案情查个水落石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