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龙的程序尚存一些疑点,部分程序明显有悖法律规定。对此,陕西方面不予回应。(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29版)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都应当将羁押处所、时间和涉嫌的罪名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而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却至今未收到陕西警方的有关通知书,只是从媒体上知道丈夫因诈骗罪已被逮捕、羁押在安康市看守所,这明显有违法律程序。
即便根据周正
龙供述得出的结论是事实,他也只能是涉嫌犯罪。所以,只有法庭的最终裁决,才是最终结论。而法庭的判决能否经受住历史的检验,与司法公正特别是程序上的公正紧密相连——只有保障周正龙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确保审判依法公正进行,才能保证法庭判决客观公正。
按理说,对于这么一个重大案件,陕西警方在执法程序上理应比一般的案件更慎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警方居然连通知周正龙家属这么一个最基本的法定程序都省略了。此前,在陕西省政府公布“华南虎照”的结论后,有关方面同样是拒绝了所有采访周正龙的要求。我不知道,在程序存在不当的情形下进行的司法,是否会赢得公众的信任。
“华南虎照”的结论在今天就存在许多疑问。如果要让公众信服有关部门为何不让周正龙说话?一味地以“不予回应”来应对公众,并不能消除公众的质疑,更无法回避历史对于这一结论的考问。给周正龙以程序公正,天不会塌下来!江西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