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退出机制一旦建立并且完善,意味着公务员的退出将成为常态,这一职业也将不再是什么“太平职业”。
有关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论述由来已久。作为常识,“铁饭碗”的打破,是为促成竞争意识,发挥个体的创造力,于任何职业都是如此。市场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职业告别了“铁饭碗”,回报与付出
有更直接的关联。当然,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意义还在于能让其回归于普通职业。
现代的文官制度中,公务人员实际上就是政府的雇员,于社会来说就是普通职业的一种。但是,因为是为政府打工,如果没有退出机制,也难保这种职业不会演变成一种特殊的身份。这种身份可能让公务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产生隔离感,从而使自己以主体者的地位面对公众,变公共服务为行政工作中的照章办事,甚或只是为上级办事。
要还原公务员应有的职业角色,应当也使其同任何职业一样,清楚服务的主体和客体。这样一来,职业责任也就不再是单纯的书面语言,因为它要直接面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这种满意度也势必会以多种形式出现在有关公务员的考评机制中。因此,退出机制是这样一个前提:由打破“铁饭碗”而消除身份感,使其真正意义上变成政府的雇员,今后公务员为确保职业的稳定应会有积极进取的意识,能力和个体价值会日益受到重视。
退出机制的意义,也涉及政府行政的效率问题。我国的公务员,责任上并无明确的事务型与政务型的区分,事实上一般公务员都与政府责任连带。如果公务员一直是终身职业,这种连带也将一直持续,不仅有了“ 太平职业”,对政府行政效率也可能有着直接影响。退出机制应能成为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节点,对政府行政效率而言,也当有同样的意义。
有关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尝试,各地已有不少。但制度上的努力,毕竟能胜过一些非常态的人事努力。之前本报评论文章曾指出,公务员“铁饭碗”的打破,需有制度化的操作。制度化,也即科学化,而非人情化。科学的管理面前,承载公务员人事变迁的应是既定的程序,而且这个程序要经得起推敲,能应对社会公众的质疑;人情的力量会尽量缩减,因为科学的管理意味着信息的透明、公开,意味着公众的信任与否会成为无形中的主导因素。
退出机制将要建立,那么建立之后效果又会怎样?退出的形式有哪些?是宽口径还是窄口径?
在此,我们不妨保留诸多疑问,以便今后的观察。但显然的是,从《公务员法》及其正在起草的配套法规中,从中央的这次《工作规划》中,我们可以看见: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已作为明确的议事日程被提出。公务员的“铁饭碗”,不再是要不要打破的问题,而是以何种形式打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