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毅
6月19日晚10时,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中国青年报》6月20日)
该来的,终归会来,无论国家采取了怎样的方式予以计划性保护,在国际成品油价格已经迫近150美元/桶的大背景下,国内油价
的上涨实际上已成必然。而随着油价的上涨,一直酝酿中的电价上涨也随之寻找到一次突破口。油电齐涨,价格倒挂的压力相对减轻,相关垄断企业长吁一口气,但对于百姓而言,涨价的成本以及可能产生的连带涨价效应,却可能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
考虑到近一段时间,虽然有关工资上涨幅度与CPI挂钩的呼声很高,但却迟迟难以落地的因素,油电涨价背景下的民生该得到政府如何保障,显然至关重要。
笔者以为,首先,油电齐涨之后,国家必须尽全力减少涨价对民生产生的影响。从媒体的报道我们看到,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诸如对城乡低保提高补贴,对城市公交实施财补,出租车暂不调价等一系列硬性规定也随之而生。毫无疑问,这些积极的措施,有助于降低百姓在油电齐涨背景下的额外支出。
其次,在对百姓予以适度补贴的同时,国家能否扼制住油电等上游产品涨价后,下游相关产品的涨价冲动?这同样非常重要。一个最为直接的例子是,在我国煤电联动机制下,随着电力的涨价,煤炭是否要有进一步涨价的冲动?国家会对此予以怎样的限制?再者,油电等基础性能源价格的上调,能否导致又一轮的涨价浪潮?对此,发改委应心中有数,拿出一揽子计划,而不应临时抱佛脚。
再次,国家的相关部门是否该重新考虑工资上涨幅度与CPI挂钩一事?油电的上涨,以及潜在的其他相关产品的上涨冲动,必然导致新的CPI上涨冲动。物价上涨而工资不涨,同样意味着民众生活质量的下降,这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建立起一个与CPI指数相匹配的工资上涨机制,并使之全面推行,有待于相关部门的专家与官员全面考量。
总而言之,无论各种基础性能源产品由于体制的原因也好,由于客观的因素也罢,无论有着怎样的涨价理由,政府都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而以民为本的前提,就是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国家理应拿出一系列的方案对相关产品的涨价冲动一一予以化解。同时,以工资适度上涨应对基础性能源产品上涨对百姓带来的影响,唯有如此,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才不会在一波一波的涨价面前节节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