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办公室丢钱 命令学生互相搜身检查
因为一位老师放在办公室的100元钱丢失,班主任命令曾进出办公室的全部学生互相搜身检查,而老师的理由是“让你们学会诚实”。
本月23日,石景山某小学六年级一班的王小林(化名)比平时晚到家一个小时,“孩子那天是低着头走进门的。”小林母亲告诉记者,在追问下孩子说出了原因:当日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后,班主任刘老师要求下午去过教师办公室的
全部学生留下,其他学生先放学回家。全班共30人,约一半的学生留了下来。
“老师当时有点生气,她平日里从来不这样。”据小林回忆,班主任称另一位老师放在办公室的100元钱没了,而当天下午去过办公室的只有六年级一班的同学。
于是,该老师先安排学生在楼道和教室里里外外找了个遍,然后让留下的五六名女生互相摸摸、拍拍对方的衣服里有没有钱,鞋子和书包也要拿出查看,约10名男生则被要求脱光上衣检查。“害羞,特别难为情。”小林说,1个小时过去了,丢失的钱并没有找到,“老师让我们回家,只是说让偷钱的同学早点自动承认错误。”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该班另外8名学生及其家长,少数孩子称不知道丢钱这件事,其余学生均表示有这件事。“我悄悄告诉你,是刘老师不让我们乱说,说是对学校的荣誉有损失,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女同学李兰兰(化名)告诉记者,“我知道老师是气急了,她说是为了我们诚实,我能理解。”
“我没拿钱,就不该被搜身,可一想到要是说了这话,同学就会怀疑我的清白。”一名男同学说。
在众多学生和家长的描述中,刘老师是一名50岁左右的老教师,从业多年,当了孩子们两年的班主任,平日里很少发火,“以前刘老师也丢过一次钱,她只是告诉我们说要诚实,不能偷东西。”李兰兰说。
记者拨通了刘老师的家中电话,刘老师口气坚决地否认对学生进行搜身这件事。
专家反对“搜身”
法律界人士指出,教师和学生都没有搜查权,指使或默许学生互相搜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发现有学生丢失财物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的保卫部门或当地派出所报告。
而心理学家则分析说,教师把这么多学生同时当成偷钱的怀疑对象,是不负责任的,对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很难预测。(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