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向四川绵阳等地震灾区捐赠款物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我市组织开展向四川绵阳等地震灾区捐赠款物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救灾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踊跃捐赠。此次捐赠活动以捐赠资金为主。根据《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市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好救灾捐赠活动。捐赠资金须经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
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安排使用。
提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合资、外资企业以设立冠名基金、定向救助基金等形式进行慈善捐助。根据灾区需要,积极发动全市人民捐赠灾区必要的生活类救灾物资,主要是:棉衣、绒衣、棉被、雨衣、帐篷、毛毯等(最好为新品)。各区市、街道(镇)、村居要做好对捐赠物资的收集、整理和存放工作。收到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由各区市民政部门汇总后上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统一调度发运。
规范各类社会募捐活动。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可以依法开展大型义演、义卖等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要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坚决取缔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记者 仇瑰丽)
相关链接 接收捐赠的方式和途径
1,市民政局接收捐赠账号
户名:青岛市民政局,账号:37200551101801002817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延安三路分理处,捐赠电话:83093199。
2,市慈善总会接收捐赠账号
户名:青岛市慈善总会,账号:802090200022183,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宁夏路支行,捐赠电话:82106053、82106059、82106058。
3,市红十字会接收捐赠账号
户名:青岛市红十字会,账号:90202110220100091390,开户银行: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闽江路分行,捐赠电话:85975999、8571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