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曾锦春独创借双规敛财 受贿金额高出陈良宇10倍
2006年12月,新华社报道,“7·19”专案组初步查明,曾锦春涉案金额高达近8000万,其中曾的情妇邝莉娥名下被查封1600万元;另外,曾锦春的女婿、郴州市宜章县公安局原局长雷军家产逾1000万元,涉嫌贿赂金额约700万元。曾锦春因涉案金额之巨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将被指控两项罪
名
而将在本月23日开庭的此次公诉中,起诉书指控曾锦春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历不明。 约4000万元计为红包礼金、投资收益未写入起诉书。
检方指控曾锦春受贿罪最早时间是在1999年,其担任郴州纪委书记的第4个年头。郴州系列腐败案,涉案官员自成体系,在敛财领域中各自为战,互不干扰,这也是官方一改“窝案”之说,定性为“郴州系列案”的重要依据。
本月23日,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案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曾锦春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历不明。
“即便目前检方指控的受贿金额,也比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嫌的受贿240万元,高出10倍之多。”湖南省某官员笑称。据悉,曾案原计划在3月24日开庭,后因检察院搬家找不到案卷,才推迟至今。
关于曾锦春案的侦破、查处过程,官方一直未能公布,坊间各有猜测。曾锦春的代理律师邱兴隆表示,在开庭之前,绝不向媒体透露丁点东西。经过新一轮洗牌的郴州官场,重整秩序任重道远。本报记者获得独家消息,将厘清“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从贪腐走向审判之路。
指令遭拒
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拒绝放人,矿主行贿8万要求报复,“干爹”曾锦春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
2005年的郴州官场,“嘉禾拆迁案”和“公积金第一案”的烟云散去,4月14日晚,原副市长雷渊利在家中被省纪委专案组宣布“双规”。日后,正是由于雷的举报,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东窗事发,并由此引发郴州官场系列地震。
彼时的郴州官场,李大伦一边热情讴歌真善美,一边助其亲属插手市政工程。而曾锦春已经在市纪委书记任上盘踞了10年之久。两人已经形成“割据”郴州之势,前者垄断了郴州各区县的城建项目,后者则独揽全市矿权审批。
一如李大伦的散文《感受郴州》所描述:这是一方富饶的土地。但其治下的郴州,却因官员贪腐,怨声鼎沸,实则暗流涌动。
在2005年4月1日,西方的愚人节这一天,郴州境内的桂阳县荷叶镇贵达煤矿发生一起矿难,20人遇难,湖南省安监部门界定贵达煤矿属于非法煤矿,按照省市“六个不留”的原则,全部炸毁。
贵达煤矿丰富的储量被郴州市一个名叫黄江武的私人老板看在眼里,黄曾多次在公共场合,称曾锦春为“干爹”。检方的起诉书详细记载了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2005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向郴州市政府负责人、时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的杨秀善打招呼,为办理黄江武参股的荷叶镇贵达煤矿采矿许可证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7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10万元。
凭借曾的后台,黄江武进入贵达煤矿,并与一名曾涉嫌持猎枪打伤20余村民的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肖兴旺联合办矿。肖纠集同案犯罪嫌疑人兰星等人组织30多人的护矿队与政府抗衡,曾三次使用暴力阻碍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致使整治工作停滞。
2005年9月,按照桂阳县委会议要求,39岁的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接手侦办此案,在集中搜捕过程中,抓获犯罪人员14名,但由于内部人员报信,肖兴旺逃脱。
起诉书印证:2005年9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在处理荷叶镇贵达煤矿矿工妨碍执法事件过程中,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打招呼,为提前释放被拘留的人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9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3万元。
之后,黄江武直接找到县公安局领导要求放人。第二天,深知黄、曾两人关系非浅的桂阳县委副书记带着赵德忠,在郴州市玉泉大酒店宴请曾锦春,曾在席间写了两个字:放人。
于是,不到三天,除了兰星,所有拘留人员被提前释放。赵德忠说,兰星身负其他案件,检察院已经做了批捕决定。“如果放了,日后追查起来,责任将由我个人承当。”于是,他拒绝了曾锦春的指令。赵德忠的命运由此拐了个弯。
曾锦春案的检方起诉书这样表述:2005年10月,贵达矿井的矿工因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矿井股东黄江武、肖兴旺商量报复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为此,黄江武到曾锦春办公室送给曾8万元,请求曾锦春查处赵德忠。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后,于2006年2月、6月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赵德忠。(后经赵回忆,两次双规时间,应为2006年3月7日和7月7日)
2008年4月15日,当记者在电话里告诉赵德忠,曾锦春案将于23日开庭,并转告检方的起诉书中的上述表述时,已经离开桂阳,借调到郴州市公安局工作的赵德忠平静地说,“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