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被绞断右臂
桑学会今年28岁,家住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将官屯办事处桑海村。2004年11月24日早晨,在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山东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工作的他,双臂不慎卷入正在运转的矫直机,右臂被硬生生地绞下。随后他被送到聊城市人民医院抢救,医院诊断结果为失血性休克、右上肢
离断,左上肢绞伤。桑学会不但失去了右臂,手术后左臂的感染症状也一直没有消失。2005年3月到2007年10月,他转到了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左臂虽然保住,却失去基本功能。
桑学会的受伤不但改变了他的命运,更让他的家庭陷入困境。现在他连穿衣、吃饭、上厕所都得依靠妻子打理。不能照顾亲人,反倒成了家里的“累赘”,这让他痛苦万分。
在桑学会住院期间,公司为他支付了24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其中包括在聊城当地医院花费的7万元,北京的医疗机构花费的173804元。
要求工伤待遇却被反诉
出院后,桑学会被聊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一级。此后,他多次来到公司,要求公司给予他工伤相关待遇,但双方没能协商一致。
2007年底,桑学会向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862886.6元,并由公司为他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公司认为,桑学会虽应享受工伤待遇,但并不具备一次性支付条件,所以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并且桑学会提出的各项待遇计算标准过高,公司无法接受。
更让桑学会没有想到的是,公司称他转院去北京治疗并未得到公司批准,不符合相关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诉,要求桑学会返还公司为其垫付的在北京的治疗费用。
2008年3月26日,仲裁结果公布,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被裁决十日之内支付给桑学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期间工资和护理费共计52628元,以及每月588元的伤残津贴,直到桑学会到退休年龄为止。经计算,根据这一规定,桑学会在以后约20年里共将得到约30万元补偿。
此外还裁定,桑学会未经有关经办机构和所在公司同意,擅自转至北京治疗,应返还公司在北京的治疗费用173804元,这笔费用可从公司支付的款项中抵扣。
对于公司的反诉,桑学会十分不满,他坚称转院曾得到公司的同意,而且公司还曾出具过同意他转院的证明。桑学会的代理律师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称,转院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而公司并未给桑办理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他转院必须经公司批准的说法也值得商榷。
公司称未同意转院医院前后说法不一
4月8日,记者来到聊城桑学会家。桑学会说,他在聊城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家属曾多次与公司交涉,要求转院。当时,公司会计杨辉写了证明,我的亲属拿到证明后,在送往医院前复印了几份。”桑学会的妻子拿出这份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下方有聊城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前身)的公章,时间为2005年3月15日。
桑学会的妻子称,这份证明原件后来交给了聊城市人民医院,一直由医院保存。仲裁期间,医院的骨科医师李伟应她家要求,也写了一份证明,桑学会同志3年前在我院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经单位同意,转北京医院治疗。”
谁知仅过了3天,事情又起波澜。聊城市人民医院医务处于3月18日向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仲裁委递交了一份声明,其内容令人寻味:医院没有义务和能力鉴别患者与雇佣者之间就该患者治疗期间所发生协议的真实性。我单位出具证明中的‘单位’系指我院。”也就是说,李伟证明中“经单位同意”中的单位并不是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而是聊城市人民医院。此后桑学会家人去医院要求查看证明原件,医院称并未保留过这份证明。
8日下午,记者来到山东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会计杨辉看着公司证明的复印件说:我也不清楚,有些字不像我写的,公章好像是。”停顿了一会儿又说:我没有印象,原件呢?复印件容易造假,你拿复印件来,就算是我写的,我也不承认。”
而聊城市人民医院医生李伟称,事情已经过去3年了,当时医院到底收没收到一份公司的转院证明,他也记不清楚,并且他后来写的证明是经过医院审核的。
桑学会认为医院前后说法不一:(李伟的证明)前半句称‘我院’,后半句却称‘单位’,如果都指聊城市人民医院,怎么短短一句话用两种说法?”
如今桑学会一家再次陷入困境,因为公司支付的款项减去17万元后,他能得到的所剩无几。据了解,目前桑学会已经就此事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工伤致残的桑学会向公司索要工伤待遇未果,反被要求返还公司垫付的17万元医疗费,理由是他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转院治疗。桑学会坚称公司曾写过证明批准他转院,但他手中却只有一张转院证明的复印件,而原件的下落不明耐人寻味。(记者 张跃伟 实习生 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