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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之窗》网站报道,北京时间4月6日,作为福建某运动品牌的形象代言人,王治郅特别委托该公司在福建莆田市的工作人员亲临城厢区地税局灵川分局,帮助其一次性申报并缴纳产品代言费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47.3万元。成为莆田市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以来,明星主动申报纳税的又一经典范例,也为福建莆田市今年个税自行申报圆满画上了浓重一笔。
一次性缴纳47.3万元的个
税,如果按照国家广告税收12.75%的比率,王治郅这一年从该运动品牌获得的税前收入,将达到惊人的600万左右人民币。当初王治郅在2006年回国后,就和该运动品牌一口气签定了三年的代言合同。当时多家媒体报道称:大郅每年的广告代言费用至少达到400万人民币。但是现在看来,这些媒体有些低估了大郅身上巨大的商业价值。
此外,据八一俱乐部内部人透露,大郅球队一年的收入(包括工资、赢球奖金、篮协奖金)接近150万人民币。与此同时,他在国内某网站开通了博客,每年获益约50万左右的费用。如果再加上中国男篮给中国移动代言广告的分红、以及一系列商业走秀活动,王治郅一年的收入应该在税前820万人民币左右。
附:王治郅年收入组成(单位:人民币)
广告代言:600万
联赛收入:150万
博客收入:50万
商业活动:20万
累计收入:8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