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高三学生因为没钱上网,竟然拦路抢劫了另一名学生。他们俩因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得知,两人已经考上大学了,因在取保候审期间没能去报到,并且其中一人还未成年。昨天,四方法院与两人家长沟通后,为了保护两个人的前途,法院决定暂缓判决,3个月后将视其改造情况再判决。据悉,此案在岛城属首例。
2007年6月13日下午5时许,在抚顺路、人民路一处公交车站上,青岛某职业中学
高三学生张某和李某因为没钱上网,就打起了抢劫的念头,他们俩看见一名学生独自从车上下来,就上前威胁抢劫,那名学生没敢出声就将仅有的40元交给了他们。两人一看对方老实,便将他拖至一隐蔽处,抢走了他价值2100多元的手机。两人作案的全过程被附近的居民侯先生看到,侯先生上去阻拦时,两人竟对他拳打脚踢,围观市民立即打电话报了警。随后,两人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暂缓宣判考察仨月
法院调查发现,两人都生活在离异家庭,跟着父亲生活,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案发时,张某已经通过成人高考考上了青岛理工大学,李某也已经被北大青鸟录取。因取保候审,两人没能去。如果按通常情况进行宣判,两人根本上不成学。随后,法官联系到了两人的母亲,她们均表示希望给两人一次机会。
昨天上午,四方法院刑庭副庭长王强宣读了对两人暂缓宣判的决定。王强说,虽然张某犯罪时不满18岁,李某也刚满18岁,但是按照法律也应该被判刑。但考虑到两人面临考学和毕业,如果立即判刑会对两人的未来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决定对两人暂缓宣判,由各自母亲带回家中监管教育,期限为3个月,即从即日起到7月9日截止。届时将参考两名青年的改造情况作出判决。
两人先上学再听判
“今后我们一定会好好教育孩子,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给孩子一个上学的机会。”李某的母亲在法庭上表示,儿子去年被北大青鸟计算机学院录取,学校同意他今年去报到,但是这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所以她希望法院能够酌情办理。王强和其他审判人员和议后,同意了李某母亲的请求,但是要求学校和法院建立联系,以保证监管。同时也同意了张某到青岛理工大学上学的申请。
“我们俩一定会在这3个月的考察期内好好表现,珍惜这得来不易的机会。”张某和李某均对法院的做法表示了感谢。赵亚麟 曾艳珠 摄影报道
暂缓宣判
第一案
2004年12月17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暴力案件中的4名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宣读了《暂缓判决决定书》。4名被告人获得了3个月的考察机会,如果期间表现良好,4人可获大幅减刑,甚至可“定罪免刑”。该案是试行“暂缓判决”制度以来宣判的第一案。